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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10 10:01来源: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打印】  【关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办学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347号(中原校区)、郑州市新密市未来大道1号(新密校区)。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宜。

  第四章招生对象

  第十一条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第五章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和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1-67822631。

  第十三条我校招生计划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2025年学校招生专业及学费详见附表,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

  第六章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

  第七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要求,实施“ 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第十八条我校根据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同意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征集志愿。

  第十九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赋分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到学生处备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三条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八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资助政策体系介绍

  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兵役资助、学校资助。

  1.国家奖助学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可提出申请国家奖学金,经评选通过,一次性奖励10000元;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可提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经评选通过,一次性奖励6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资助标准分别为4600元/年、3700元/年、2800元/年,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于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启动,10月10日前完成评审,12月30日前完成发放。其中,对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颁发省级部门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3.兵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我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4.学校资助:由学校出资设立,包含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项目及学校其他资助项目。

  (1)学校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思想政治觉悟较高、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端正、举止文明、诚实守信的优秀学生。

  (2)学校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勤工助学:为了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我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4)特殊困难补助:用于帮助我校部分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性、突发性、临时性的经济困难。我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临时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影响学业的学生均可申请。

  (5)其他资助项目:为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生活问题,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资助种类主要有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军训服、书籍、被褥等基本生活用品资助,爱心棉衣等御寒衣物资助等,视学生需求发放。

  第九章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颁发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学历证书。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对于承诺收取一定费用可包过的一切宣传,请考生切勿相信,谨防上当受骗。对于冒充学校进行虚假宣传的组织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方式及通信地址

  咨询电话:0371—67822631/67822632

  监督电话:0371—68559096

  传真:0371—67789995

  网址:http://www.zzvcct.edu.cn/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347号(中原校区)

  郑州市新密市未来大道1号(新密校区)

  邮编:450042(中原校区);452370(新密校区)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学校招生专业及学费详表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方向学制学费(元)
1530704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12800
2530701电子商务
312800
3530605市场营销
312800
4530802现代物流管理
312800
5530302大数据与会计
312800
6540111智慧旅游技术应用
312800
7540101旅游管理
312800
8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12800
9500405空中乘务
312800
1050060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12800
11570102K学前教育
313800
1252080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12800
13550102视觉传达设计
313800
14510209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13800
15510205大数据技术
313800
16510204数字媒体技术影视后期制作313800
17510206云计算技术应用运维方向313800
18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
313800
19510207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313800
20510203软件技术
313800
21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
313800
22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
313800
23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AGI方向313800
24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鸿蒙方向313800
25510106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13800
26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
313800
27460704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313800
285002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13800
29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
313800
30460303智能控制技术
313800
31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
313800
32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
313800
33460609无人机应用技术
313800
34420307无人机测绘技术
313800
35440404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13800
36440202智慧城市管理技术
31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