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司法厅
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第四届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政法〔2025〕90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司法局(社综办),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委管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持续提升广大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决定在4月的第三周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第四届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活动沿用“学法知法守法 成长成人成才”主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4月14日-18日
二、活动内容
1.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期间,全省教育系统要面向师生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各项教育规章制度。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聚焦防范校园暴力、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范校园电信诈骗等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师生知法守法,切实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深化校规校纪教育。各地各学校要在普及宣传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管理实际,深入开展校规校纪学习教育,强化学生日常管理,让校规校纪深入人心、人人知晓,教育引导师生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学生遵规守纪,营造依法治校的浓厚氛围。
3.创新法治教育形式。要立足青少年学生思想实际,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扎实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积极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创新开展网络普法工作,在普及宣介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的基础上,发挥好网络普法功能作用。整合优势资源,创设搭建平台,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演讲、模拟法庭、法治班会、观看法治影片等形式,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
4.调动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作用。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积极作用,主动邀请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持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中等职业学校要围绕职业学校特点邀请教育教学专家、学生管理专家和法律专家等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高等学校要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辅导报告和法治讲座,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全省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作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作为引领广大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手段,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2.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学校要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充分调动校内相关部门普法工作积极性的同时,注重统筹协调,利用好法治副校长或学校法治部门、法学院系等专业力量,主动与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3.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电视、校刊、校报、橱窗、板报及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等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对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宣传舆论氛围。
四、其他事项
各地各学校及时将本地本校法治教育宣传周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报送省教育厅、省司法厅。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0371-69691253,69691657,电子信箱:hejian@jyt.henan.gov.cn。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0371-65900373,电子信箱:hnspfb@126.com。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司法厅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