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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2024-07-03 17:00来源: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打印】  【关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51,河南省招生代码:6388。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新县

  第六条 办学性质: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学院逐步走出一条以“出国高薪就业,回国成功创业”的特色办学之路。在院董事会的带领下,学院秉承“诚信、助人、主动、改进”的校训,用“细心、爱心、热心”致力于为每一位学子提供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

  第七条 招生类别:普通专科。

  第八条 专业设置:2024年我院4个系部33个专业拟面向河南等省实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第九条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阳关高考网站及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应往届毕业生和其他社会考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招生办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依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执行。凡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第十五条 学院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方式为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录取信息为准,学院通过招生网进行公布,考生也可致电学院招生办查询:0376—2798366。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九条 学院严格按备案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学费文科类8500元/年.生,理工类8900元/年.生,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11000元/年.生。住宿费按照普通间1000元/年.生,空调间1400元/年.生收取。

  第二十条 奖助措施

  第一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关证明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6000元 。

  第二款:学生在我院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年);助学金包括学院扶贫助学金1000-2000元/生/年;另外,还有涉外职教助学金、涉外新科助学金、涉外慈善助学金、企业订单班专项助学金等。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采取文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院有权做出处理直至清退。

  第二十二条 具有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对以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于2024年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6—2798366 咨询QQ:1070398981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叶林大道

  邮 编:465550

  邮 箱:1070398981@qq.com

  网 址:www.xyswxy.com

  到校路线:从京九线乘火车到新县火车站下,乘坐五路公交直达学院;从大广高速新县北站下向南,可直达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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