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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2024-06-28 16:00来源: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打印】  【关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高校全称: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培养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国标代码:14243;

  河南省招生代码:6292;

  办学地点: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南段461号。

  第八条学校隶属单位:安阳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九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历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十一条成立监督和投诉小组,我校纪检部门将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全员、全方位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实施阳光招生。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其它政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2024年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批文为准,分专业计划经审核确认后,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2024年新生收费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年。住宿费标准暂定:8人间6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统招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限制

  第十五条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八条无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使用生源省份术科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均达省控分数线,依据我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录取。同分数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的顺序、高考成绩分配录取专业,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由生源省招办通过有关媒体刊登公布。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本着“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学校畅通“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按时入学。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服兵役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政策。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小时12元。

  第二十五条接受监督与申诉的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372-3395760;

  申诉电话:0372-3397798。

  第二十六条学校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学校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南段461号

  邮政编码:455000

  联系电话:0372-3397795、3397796

  学校网址:http://www.ayz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x.ayzy.edu.cn/

  电子信件:ayzy6292@163.com

  QQ群:762231379、276179846、116559079、283874393

  官方微信公众号:azjy6292ayzy2009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坐7路、31路公交车到职业技术学院站,乘坐61路公交车到中医药学院站;高铁站乘坐27路公交车到中医药学院站;市内乘坐44路公交车到中医药学院站,乘坐50路公交车到中医药学院站均可到达学院。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招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若本章程与国家和省厅有关规定不一致,按国家和省厅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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