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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2024-06-27 15:06来源: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打印】  【关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84;河南省招生代码:6288)

  第四条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领导机构:学校成立2024年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负责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七条监督措施: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有序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为依据,制定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录取规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1、普通类专业: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在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各专业计划,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仅面向河南省招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定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各专业计划,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3、体育类专业: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按照生源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定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专业计划,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4、对口类专业:仅面向河南省招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定的投档规则,根据专业类别进行录取。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各专业计划,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5、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要求考生体检无色盲。

  6、高考体检确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的专业”、“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

  第十条查询方式:登录http://xyzb.xyvtc.edu.cn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五章 学生待遇

  第十二条毕业文凭: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元、800元和6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200—320元;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个小时。

  第六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十四条学费:文科类3700元/年/生、理科类4200元/年/生、医学类4800元/年/生、艺术类6000元/年/生、省级双高校部分专业学费上浮(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学费 床 5280元/年/生;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学费4070元/年/生)。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职业技能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各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6-6280221。

  住宿费:暂定750元/年/生(六人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七章 声明

  第十五条:我校未委托任何组织、机构、个人代为招生,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非我校章程规定外的任何宣传与承诺。

  第八章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二十四大街48号

  学校官网:http://www.xyvt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xyzb.xyvtc.edu.cn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xyzyzsb123

  招生办电子邮箱:xyvtczsb@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76-6280808 6281818 6282828

  招生办工作电话:0376—6280183 6281212 62807906281779

  监督电话:0376-6280221

  传真:0376-62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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