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

教体卫艺〔2024〕143号

2024-05-15 17:2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厅直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强化美育育人功能,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服务教育强省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印发本通知。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以美育浸润学生,以美育浸润教师,以美育浸润学校,实现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功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到2027年,美育课程教学质量全面提升,跨学科优质美育资源体系初步建成,大中小学美育一体化初具规模。实现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全覆盖,美育实践活动常态化。持续举办美育教师专项培训,培育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美育专家智库。全力支持全省美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学校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育传承学校做好项目传承、发展与普及。遴选并认定100个高水平艺术社团。到2032年,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全面提高,教师美育素养显著提升,学校美育资源更加优质均衡,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且体现我省优势与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二、工作举措

  (一)提高美育教学质量

  构建完善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协同推进的美育课程体系。充分挖掘各学科蕴含的美育资源,强化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的协同育人功能,健全课程教学实施监测与反馈改进机制。遴选征集跨学科、跨专业的美育教学、教研、教改优秀成果,推进成果转化。中小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2021年修订)》标准要求,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引导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中等职业学校要开好艺术课程,保证72个公共基础必修课学时;高等教育阶段学校要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等三种类型课程,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

  (二)提升教师美育素养

  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艺术学科教师素质与能力监测纳入教学评估体系。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教师与在校生比例达到1:220;普通高中美育教师人数满足开齐开足美育课程需求;高校美育教师人数占在校生总数的0.15%-0.2%,其中专职教师人数应占美育教师总数的50%以上。建设一批省、市级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加强美育科学研究,组建全省美育专家库、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美育研究平台。定期组织美育培训,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培训中增设美育或艺术教育相关专题培训。积极改革和创新美育教师评价机制,鼓励和支持美育教师参加优质课、教学成果奖、“中原名师”、学科带头人等评选认定,激发美育教师工作积极性。

  (三)普及艺术实践活动

  面向全体学生开展艺术实践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3年组织1次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每2年举办1届学生合唱节、舞蹈节、器乐节、戏剧节。学校每年举办1-2次全员参与的艺术实践活动,做好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工作。有条件的学校每年组织学生参观1—2次美术馆、博物馆。鼓励各地各校依托本地文化资源,打造优秀节目和作品,形成特色艺术品牌。办好全省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规范管理、正确引导各类学生艺术实践活动,避免锦标意识和功利化倾向。

  (四)优化校园美育环境

  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让美育全方位融入校园生活。充分利用校内展板、广播、网络、短视频平台营造校园美育文化。学校要建设开展各种艺术实践活动的专用场馆,有条件的学校要自建或与地方共建共享小型美术馆、博物馆、展览厅、音乐厅、剧场等,鼓励高校将艺术场馆向周边中小学校有序开放。发挥豫剧、越调、木版年画、汴绣、钧瓷、甲骨文等河南优秀传统文化和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等红色文化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性的优质艺术社团,鼓励艺术社团积极参与省市重大演出,做好展示与交流。

  (五)完善美育评价机制

  深化美育评价改革,发挥评价的牵引和导向作用,探索多元化教育评价方式,开展增值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体验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应用性评价。中小学依据课程标准组织实施全员艺术素质测评,完善艺术素质测评、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美育评价机制,将美育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中小学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将美育课程纳入师范类专业学生人文素养课程,将美育素养有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高校要把美育工作列入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实施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将美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改进并持续开展全省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评估。

  (六)提质发展乡村美育

  探索以县域为基点、市域为统筹、省域为指导,完善全面提高乡村美育质量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进省、市、县、乡优秀美育教师流动授课、优质美育课堂资源共享,促进学校美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实施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项目,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中向美育教师倾斜,加大中小学教师“省培计划”中农村美育教师培训力度。建立大学与中小学、城市与乡村学校“手拉手”帮扶机制,协作共建、资源共享。发挥高等师范院校(或师范类专业)人才资源优势,结合高校实习实践教学需求,遴选艺术教师和优秀学生定向帮扶乡村薄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好“以美育人 · 向美而歌”乡村中小学合唱培育工程,打造100个乡村中小学生合唱团,助力“快乐成长”乡村学校少年宫文艺志愿服务行动等美育主题实践活动,推动艺术赋能乡村振兴。

  (七)赋能美育智慧教育

  以数字技术赋能学校美育,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发教育教学、展演展示、互动体验等优质美育线上教育资源,丰富线上美育精品课程和教学成果,应用优秀数字教育资源推动美育智能化教学,实现对线下教学的融合拓展,保障城乡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数字技术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合,探索运用云展览、数字文博、虚拟演出、全息技术等促进中华文明的传承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和学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仿真技术探索美育课程对学生审美体验、心理疏导、人格塑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八)整合社会美育资源

  依托地方优势,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资源,探索实施区域内学校与艺术场馆合作交流,为学校美育教学、实践活动服务,引导学生走进艺术场馆;加强与文艺院团互动共建,扩大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黄河之声音乐会参演院团数量,丰富演出内容,提升演出质量;选派优秀文化艺术工作者参与美育支教服务,整合社会优质美育资源助力学校美育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艺术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促进美育成果互鉴和文化创新。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将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制度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工作实效。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与宣传、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的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适时督导各地美育浸润实施情况。各高校要设立美育工作委员会和公共艺术教学研究部(室),着力完善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公共艺术教育推进机制。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学校美育工作,统筹相关经费保障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实施。鼓励高校单独设立美育专项经费,中小学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多措并举保障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小学、初中每12个班配备1间以上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齐美育器材;高校要具备满足艺术实践活动的场馆和设施,美育专用教室的数量及设备要能满足教学需要。鼓励学校引进校外社会资源,满足学生开展美育教学和实践的多样化需求。

  (三)扩大宣传推广。各地各校要不断探索创新深化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有效途径,加大对美育政策、措施和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各地各校要积极展示大中小学美育浸润成果,营造共同关注和支持学校美育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各地教育部门要及时总结本地区美育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编制年度报告。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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