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全面启动2023年度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
时间: 2024-04-25 16:14 来源:   新乡市教育督导办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根据《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经政府批准,新乡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督导组,于4月16日—29日对各县(市、区)2023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实地督查(以下简称“督政”)。

本次督查分两个组,每组组长均由副厅级领导担任,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等专家全程参与督评。评估结果将在《新乡日报》等媒体进行公布,同时呈送市四大班子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并纳入市政府对县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特别强调,今年将对连续两年排名后两名的单位启动问责机制。

为了做好此次督政工作,4月15日,新乡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召开培训会,对实地督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对今年督导评价实施方案、指标体系和重点任务进行了解读。会议强调,要强化问题导向,坚持求真务实,严格纪律、严把标准,切实提升评价考核工作成效。

本次督政主要评估2023年度教育工作完成情况和全省、全市教育大会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重点评估《新乡市2023年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的8项内容、23项具体指标,涵盖了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项目、综合考评、安全稳定以及“双减”、防校园欺凌等方面。同时,针对2023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省督市评价重点进行督查。

在前期各县(市、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政府工作情况汇报,与相关部门座谈、现场询问,查阅经费账册及档案资料,实地考评学校等活动,随机抽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开展满意度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方式进行。评估组汇总评估情况后将与被评估县(市、区)交换意见,并召开反馈会向被评估对象反馈评估结果,督促县级政府强化整改落实,切实推动重大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力促新乡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