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特色行业学院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
豫教高〔2024〕43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支撑全省重点产业链培育和现代产业体系构建,进一步提升高校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增强现代化河南建设人才支撑能力,根据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特色行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高校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议、答辩评审,网上公示,决定立项郑州大学零碳建筑行业学院等54个行业学院为河南省第二批特色行业学院建设单位(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设目标。各建设高校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打造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推动产业需求导向、多主体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机制更趋完善,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实现全方位融合,专业链与重点产业链、关键创新链等深度耦合,形成教育与行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高等教育服务行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加。
二、突出行业特色。各建设高校要根据我省“十四五”期间“在传统产业上高位嫁接、在新兴产业上抢滩占先、在未来产业上前瞻布局”的产业发展战略和“锻强优势专业、重塑升级传统专业、引导培育新兴专业、培优布局未来专业”的专业布局优化计划,精准对接新兴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现代医药、现代食品、现代轻纺七大产业集群28个重点培育产业链的人才需求,着力推动行业学院相关专业(群)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协同育人。各建设高校要围绕行业共性技术、产业技术创新关键等问题开展协同创新,推动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要推动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促进行业产业、科研创新与人才培养积极互动,实现育人平台共建、优质资源共享,赋能特色行业学院高效运行,持续调整人才培养方向定位,增强人才培养适应性,为相关行业领域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加大支持保障。各建设高校要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特色行业学院建设方案,务实推进各项建设改革任务落地,在各自领域、行业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统筹利用各类资源支持学院建设,对省级特色行业学院建设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增强行业学院服务现代化河南建设人才支撑能力,着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 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河南省林业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