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室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2-09-27 11:19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河南省高校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2〕31号)要求,经各高校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综合评议等环节,评选出10个河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布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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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