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的指导意见
教高〔2022〕230号
各本科高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新时代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切实增强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本科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保障本科高校一流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培训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升师德师风素养、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增强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书育人本领为重点,努力为专任教师队伍建设把好入口关,为青年教师站稳讲台打牢职业基础,为高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师资保障,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夯实制度根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师德为先。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培训全过程,确保全员全程全方位接受教育,让教师更好地担任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坚持目标引领。完善新时代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流程,优化培训方案,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教育理论、教学方法、信息技术等培训,切实提高新入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满足高等教育发展对教师教育教学素质的新要求。
3.坚持统筹推进。立足我省本科高等教育实际和高校区域布局,统筹协调省级教师发展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和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不同功能定位,结合培训对象职责要求和工作实际,协同发力、严格规范开展新入职教师培训。
二、培训对象
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对象为本科高校专职任课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无高校教学经验的新入职教师或从非教学岗位转至教学岗位的教师;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满两年,且入职后尚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
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国培示范性项目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不再参加岗前培训。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围绕“高等教育理论与职业发展”“教学理念与技能”“信息技术与运用”“课程思政理论与实践”“助课助教”等5个模块,各模块详细内容见《河南省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主要内容》(附件1);校情校史和学校规章制度培训由各高校根据自身特色与实际情况由本校分散进行。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专题讲授、技能训练、助课助教相结合,集中培训和网上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高等教育理论与职业发展”“教学理念与技能”“信息技术与运用”“课程思政理论与实践”等模块,以专题讲授为基础,结合教学观摩与技能训练等形式开展培训;每一模块设置5-8个主题内容及相应的学时,总学时不少于11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80学时,选修课不少于30学时。“助课助教”模块,参训教师需参加不少于一个学期、不低于36学时的助课助教。
1.专题讲授。主要采取线下(线上)集中培训形式,聘请教育教学领域专家,围绕培训内容,以讲座、报告、课堂示范等形式,重点是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创新教育理念,夯实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提升教育素养。
2.技能训练。主要采取示范课教学观摩、教学基本技能训练、模拟教学、反思研讨、效果展示等方式,以提升教学能力、加强教学实践为重点,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可借助全过程分析、精准推送、实时交互、资源共享等线上功能平台,进一步提升培训成效。鼓励高校组织新入职教师进企业、进车间,现场组织教学实践,或与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开展交流,提升工程实践能力,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
3.助课助教。参训教师所在高校要为每一位参训教师配备1名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通过传帮带方式,在教育思想理念、教学方法技能等方面给予指导,提升其教学实践能力。各高校要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的作用,组织参训教师集体备课、教学技能训练等教学实践活动,提供学习实践机会;要明确参训教师助课助教期间的工作任务。
四、培训管理和考核
(一)分级管理
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岗前培训政策文件,负责岗前培训的统筹管理、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委托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协助省教育厅指导高校制定培训方案和考核标准,建立全省高校岗前培训师资库,开发共享网络培训课程资源,建设“河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业务管理指导、质量评估检查和信息化管理等;各高校负责本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示范先行
根据我省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布局,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任务由所在片区“示范中心”承担。“示范中心”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经教育厅审核后公布。“示范中心”在组织培训时,要聘请优秀专家学者,优化培训资源,突出培训特色,确保培训质量。非“示范中心”要加强建设,条件完善后可申请培训资格,经考核通过后开展本校新入职教师培训。
(三)培训考核
“示范中心”和参训教师所在高校共同完成培训考核工作。“示范中心”负责专题讲授和技能训练集中培训,实行班级化管理,重点考核出勤率、学习心得笔记、技能训练成效等。教师所在高校负责助课助教实践培训,重点考核参训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等,实践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需提供一门课程听课记录、教学大纲、教案,并通过授课考核。
考核依据《河南省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内容及考核标准》(见附件2),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上述两个环节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者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均为优秀的教师可直接作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任一环节考核不合格者,需进行重新参加相应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制度。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作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和重要举措,建立健全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管理制度,周密组织实施岗前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培训过程管理,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要严格考核制度,坚决防止和杜绝考核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
(二)保障经费。各高校要保障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资金投入,确保培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所需经费从各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经费中列支。各高校要科学核定岗前培训授课教师和助课助教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提高岗前培训授课教师和指导教师的积极性。
(三)评估推进。建立审核、评估检查和考核机制,各高校需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年度方案报送至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岗前培训。省教育厅将定期组织人员对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推动各高校规范化开展岗前培训工作。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