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函〔2021〕15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根据王国生书记3月19日在郑州大学调研党史学习教育时的有关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策要求。省委宣传部等《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省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是领导干部上讲台的主体,每人每学期至少上1次讲台。《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领导班子每名成员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1堂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课。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明确政策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二、聚焦重点任务。领导干部上讲台,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之中,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坚持一体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要涵盖大中小学校,涵盖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单位。原则上,省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省管高校;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联系本单位主办的高校;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主要负责同志联系本地为主办学的高校,其他班子成员联系本地所属学校;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联系本地中小学校。
四、做好安排部暑。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要担当作为,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做好汇报,就2021年度领导干部上讲台作出安排,跟进服务,并指导督促所辖县(市)区教育局做好相关工作;高校党委要主动作为,安排好校级班子成员上讲台工作,并指导督促院系班子成员做好工作,确保领导干部上讲台落地见效。各地、各高校的安排情况,请于4月20日前报我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备案。要尽量扩大受众面,保证每所高校的学生每学期至少听1次地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报告或形势政策课,每所中小学的学生每学期至少听1次领导干部思想政治课。
五、搞好统计分析。各地教育局、各相关学校要对领导干部上讲台工作做好记录和档案留存,及时统计领导人姓名、职务、上讲台时间、讲课主题、形式、受众人数、师生反映等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提出意见或建议。
为方便做好工作,省教育厅将组织研发专题信息平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务求收到实效。各地教育局、各高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妥善组织好领导干部上讲台相关工作。要把领导干部上讲台作为领导干部对政策把握能力、理论思维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一次检验,把讲课的过程变成深入学习的过程,变成与学生交流思想的过程,变成调查研究的过程,切实提高授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联系人:夏维鹏
电话: 0371-69691264,邮箱:szc@haedu.gov.cn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