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五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教电教〔2021〕199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促进我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五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评价,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参加人员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三、项目设置与说明
(一)项目设置
本届活动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按照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个组别设置项目。
1.基础教育组(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专门教育):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幼儿教育组、特殊教育组不设置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2.职业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职业岗位核心能力线上精品课资源(以下简称“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3.高等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二)项目说明
1.课件:是指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根据教学内容、目标、过程、方法与评价进行设计、制作完成的应用软件。能够有效支持教与学,高效完成特定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
各类教学软件、学生自主学习软件、教学评价软件、仿真实验软件等均可报送。
(1)制作要求:视频、声音、动画等素材使用常用文件格式。
(2)报送形式:作品以zip压缩包格式报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课件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如相关字体、白板软件等。建议同时报送软件运行录屏解说文件。
2.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方式,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
中等职业教育组微课作品鼓励体现技能训练(包括训练模式)。
(1)制作要求: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视频格式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如mp4等),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
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材料请一并提交。
(2)报送形式:作品以zip压缩包格式报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
3.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是指教师将信息技术作为教师组织与实施教学的工具和学生学习与认知的工具,融于教与学的过程,且教学成效明显的教学活动案例。
(1)制作要求: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
案例介绍文档包括:教学环境设施与课程建设、教学应用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获奖情况、推广情况等。
教学活动录像:反映创新教育教学情况,针对案例特点,提供合适的教学活动录像,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也可以是围绕一个教学专题的多节课课堂教学片段剪辑而成的专题介绍视频。使用mp4等常用格式,时间总计不超过50分钟。
相关材料: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
(2)报送形式:作品以zip压缩包格式报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
4.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是指教师个人应用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内的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备课、教学活动组织、作业指导、辅导答疑、学情分析、网络研修等教育教学活动且效果突出的案例。
(1)制作要求:提交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各类素材制作的PPT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其他材料,综合反映教师网络空间的日常应用情况和应用效果,同时提交空间访问说明文档(含空间网址等)。
(2)报送形式:作品以zip压缩包格式报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
5.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指利用信息技术优化课程教学,转变学习方式,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案例。包括课堂教学、研究性教学、实验实训教学、见习实习教学等多种类型,采用混合教学或在线教学模式。鼓励思政课、教师教育类的信息化教学案例报送。
(1)制作要求: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
案例介绍文档可包括: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获奖情况、推广情况等。
教学活动录像:反映信息化课程教学情况,针对案例特点,提供合适的教学活动录像,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多节课堂片段剪辑、专题介绍视频等多种形式。使用mp4等格式,时间总计不超过50分钟。
相关材料: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
(2)报送形式:作品以zip压缩包格式报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
6.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是指以职业岗位活动的基础性、支撑性能力与素养培养为目标,通常选取专业课程体系中直接指向岗位能力的重点难点内容,支持混合式教学与学习的数字化资源。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由微教材、视频课和资源包配套构成。
(1)制作要求:须提交视频课和资源包,微教材可根据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建设与提交。
视频课:是指与互动软件智能链接,符合职业教育特色、满足职业院校学生学习习惯的视频课。在构建方式上,可基于学习情景进行教学设计,把工匠、大师引入课堂,倡导多种角色授课模式,实现深度校企合作。每个视频课时长为5-25分钟,并提供视频课缩略图(图片比例为16:9,最小尺寸220×124,格式为.jpg)。
资源包:是指可支持该视频课的颗粒化资源总和。资源包内容与微教材、视频课有机融合,适应线上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应用。内容包括教学设计说明、多媒体教学课件、在线试题、作业、答疑材料等。
微教材:是指与“教学点”相对应、融合信息技术,通过扫描纸质教材二维码链接相关资源,有效支持VR、AR等新技术应用的新形态教材。微教材具有相对稳定、独立、完整的职业岗位能力教学特征,可满足教学需求。通过对体系化职业岗位能力“微教材”的组合,可以形成符合职业教育教学需求、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态、立体化教材。
(2)报送形式:视频课以mp4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800MB;资源包经命名后逐个上传,总大小不超过800MB;微教材以word格式上传。
7.优秀教育电视节目:是指教育电视新闻、校园电视作品、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等交流、展示类视频资源。
(1)制作要求:
教育电视新闻(含校园新闻):每条新闻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校园新闻应围绕一个新闻主题摄制,每条新闻控制在1分钟以内。
校园电视作品(新闻专题类):校园专题以记录典型人物、文体活动或探讨校园生活热点问题,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为主题,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
校园电视作品(校园DV、MV):应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特征,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上播放,时长不超过10分钟;MV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学生演唱的歌曲,制作完成后有字幕,时长3—5分钟。
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包括专题采访、栏目主持(不含电台播音主持);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报送形式:前期录制分辨率不低于720×576,视频制作推荐使用高清制式,压缩推荐采用H.264编码方式,码流率不低于256Kbps,封装格式推荐使用MP4,总大小不超过2G。以ZIP或RAR压缩包的方式上报。
四、资格审定
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课件、微课作品限作者一名;其它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每位参加教师(第一作者)限报送一件作品。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
作品须为原创作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加资格。
五、报送办法与名额分配
(一)报送办法
各组织单位认真组织,依据“组织单位作品推荐参考指标”(附件4)严格评选,择优推荐。2021年7月30日前,进行网上报名、上传项目作品,逾期不再受理。项目作品登记表(附件1)随项目作品一起报送;交流活动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交流活动汇总表(附件3)由各单位活动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活动信箱。
此次交流活动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评选”系统,系统将于2021年6月下旬开通。报送单位须通过河南省电化教育馆门户网站(http://www.hncet.cn)访问系统,也可以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hd.hner.cn)上传报送。为方便开展工作,各组织单位负责人需加入“河南省教育教学信息化”QQ群,群号:590346511,该群将于2021年6月下旬发布上传作品激活账号。该群仅限组织单位负责人加入,不接受个人用户。
(二)名额分配
1.基础教育组(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以各省辖市、直管县教育部门为单位组织报送。各省辖市限额80件,直管县(市)限额25件,厅直属实验学校限额10件。
2.职业教育组:高等职业院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作品以学校为单位遴选推荐报送。高等职业院校每校限额20件,中等职业学校每校限额15件。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作品由各省辖市教育部门统一报送。
3.高等教育组:高等院校教师作品以学校为单位遴选推荐报送。普通本科院校每校限额25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每校限额20件。
六、奖项设置
该活动按组别项目设置一、二、三等奖。省教育厅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获奖证书。对评选结果的异议和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七、其他事宜
(一)为更好地组织开展河南省第二十五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省教育厅成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南省电化教育馆,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组织参加本届活动作为促进本地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宣传、组织和推荐工作,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
(三)河南省电化教育馆要利用好信息化交流活动评选结果,聚焦各级各类学校、学段、学科知识目录,梳理优秀作品资源,逐步构建完善教育资源体系,更好为我省广大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河南省电化教育馆活动部 李 燕 陈 东
联系电话:0371—66324348
电子信箱: hndjhd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交流活动”)
通信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1-1号
邮 编:450004
附件:1.作品登记表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