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20年河南省中小学
“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0-11-12 09:47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的“把灾难当教材 与祖国共成长”主题教育活动、“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阅读活动和中小学生系列阅读活动,引导全省中小学持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广大师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办基〔2020〕104号)要求,经过各地推荐、专家评审,拟认定巩义市第四小学等47所学校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校园”,信阳市第三小学四年级13班等71个班级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班级”,现将具体名单进行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提出,并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人:苏江召,电话:0371-69691896,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D820,邮编:450018。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