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加大教育投入 为建设教育强市提供保障
发布时间:
2019-04-28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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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乡市教育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提出“创一流、争第一,建设教育强市”目标,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有力推动了新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抓生均、强督导,确保教育投入实现增长目标
近年来,新乡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战略,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保持连年增长,确保实现教育投入增长各项目标要求。到2018年,财政教育支出总量增长至约80亿元,财政教育支出占比近20%,两个“只增不减”圆满实现。
一是抓生均政策落实。严格落实省政府各项文件要求,确保按小学630元,初中830元,高中城市1000元、县镇8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纳入预算;市属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及时足额兑现,其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超过了12000元;学前教育生均政策正在逐步完善。
二是抓教育投入渠道。用足用好各项教育投入政策,建立教育、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机制,每年核实三大块资金上年度征收情况,作为下年度安排预算的参考依据,教育部门提出分配意见后商财政部门同意,经市人大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土地出让收益计提足额征收,并悉数用于教育。
三是充分运用督导手段挖潜县区投入教育潜力。一是充分发挥督政优势。坚持将教育投入作为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的重中之重,严督细查。每年一轮的教育投入专项督导,做到“六查”:查上年问题整改、查公用经费拨付使用、查附加征管用和土地出让金提取使用、查教师培训费拨付、查“一补”资金使用管理、查校舍安全长效机制等专项资金配套等。二是充分利用结果。督政结果以市政府文件形式进行全市通报,在《新乡日报》头版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将督政结果列入市政府对县级领导年度考核目标,作为县政府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衡量标准。三是狠抓问题整改。督导结束,以市政府名义向存在问题的县(市)、区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对整改清理不力的,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对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近五年来,我市教育督政共检查76个乡镇235所学校,督促补拨教育资金累计5.26亿元。
二、重规划、补短板,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积极回应群众优质教育诉求,切实解决市区义务教育资源不足、大班额等问题。自2015年启动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规模以“大规划、大规模、大投入 ”为特征的“大会战”。一是科学规划。先后出台《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和《扩充市区义务教育资源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各区学校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制定了“多建学校、快建学校、建好学校”的思路,划定了“建成一批、开工一批、谋划一批”的路径,要求每区每年新建一所小学、三年新建一所中学。二是加强引导。市财政每年至少安排1000万专项资金, 对完成建设任务的区实行“以奖代补”,小学每建成一个班奖励20万元、初中每建成一个班奖励30万元、按时或提前完成三年建设任务者每建成一所学校再奖励200万元。2018年,扩充义务教育资源行动持续推进,种德小学、渐德小学、振中小学、新乡学院附属中学等20所新建学校投入使用,在建学校项目17个,改扩建学校项目228个,新增学位将达到2.1万个,城镇大班额、择校热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中国教育报》在头版报道了我市的做法。三是推动均衡创建。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年攻坚计划,提出 “不在创建上比速度,而在创建中促发展”的要求,力争实现高水平、高质量的均衡。各县、区抓住机遇,攻坚克难,多方筹措资金,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每年有创建任务的县区均以高分通过国家及省的验收。2018年,封丘县(国贫县)利用地方政府债券投入1.88亿,用于基建和设备购置,全年教育投入9.22亿元,较2017年提高41.41%;原阳县(省贫县)投入5.85亿元用于创建均衡县创建,较2017年提高13.02%;平原新区(人口约20万)投入2.74亿元,较2017年提高28.61%。从年底督导情况看,三个县、区有望一次性通过验收。
三、抓保障、提质量,落实教师福利待遇政策
一是提工资。落实全教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政策,财政性教育经费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2018年,市本级财政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落实了平时考核奖、物业补贴等。二是创条件。鼓励教师到农村任教,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和条件,各县区在积极新建了一大批教师周转宿舍的同时,认真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制定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发放办法,提高了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截至2018年底,我市大部分县、区已经落实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涉及中小学536所,受益教师8300多人,投入资金3200多万元。其中,辉县市制定了《关于发放农村学校教师生活补贴的通知》,将农村学校分为深山区学校、丘陵边远地区学校、平原农村学校三类。其中深山区教师享受补贴最高标准为700元/月。2018年辉县财政共发放农村教师生活补贴55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