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夏邑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制度管人管事、督查促进落实、机制激发活力、奖罚体现公平”的工作机制,将教育督导作为推动教育发展的强大引擎,不断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工作中委以重任,结果上充分相信,教育督导工作内涵丰富,扎扎实实,有力促进了夏邑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加强督导机构建设
夏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供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为副科级,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室、督导一组、督导二组、督导三组,单位现有工作人员16名,其中党员8名,7名同志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聘兼职督学87名。近几年来,夏邑县高度重视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坚持经费上优先保障,人员上高标准配备。目前,县教育督导室基本实现了“四有”。即:
一是办公有房子。县教育督导室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有办公楼一栋,环境优雅,办公设施一应俱全,电脑基本实现人手一台,完全可以满足督导室办公需求。
二是下乡有车子。县教育督导室在车辆管理办法允可的情况下,经纪检、财政、教育部门审批,配备督导专用车辆两部,为督导人
员下乡督导提供了方便。
三是人员有素质。近几年来,充实了专业技能强、管理水平高且年富力强的督导人员,督导队伍逐步由二线老同志为主转为技能型、管理型人员为主,且个个台上能讲、伏案能写、问策能对、遇事能处,为更好的开展督导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经费有保障。认真落实省教督导[2013]966号《关于转发国务院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文件精神,县财政每年下拨督导专项经费50万元,其中责任督学每月下乡补助300元,培训经费10万元,办公经费20万元,保证了督导工作正常运转。
二、赋予职能,提升督导工作地位
只有工作有权力、说话有分量,才能保证行动有作为、落实有力量。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我县教育的实际情况,我们赋予教育督导工作八项职能:一是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二是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实施情况进行常规督导;三是对全县教育系统重大决策、重要部署落实、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四是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五是对学校项目实施情况,特别是办学条件改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六是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七是对教师执行工作纪律,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八是代表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完成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同时,夏邑县教育督导室还肩负着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发展指标监测、教育系统“普法”等具体工作。
注重督导结果运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赋予教育督导工作四大权力:一是话语权。在教育重大决策和项目安排上主动征求督导室的意见,听取督导室的情况汇报,发挥督导工作的参谋作用。近两年来,教育督导室根据我县教育工作发展状况向政府提交的《关于夏邑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推进报告》、《夏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报告》等,在政府决策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知情权。重大教育决策都要让教育督导室知情,教体局决策工作的党组会,督导室主任列席,以便督导工作能够结合中心工作,围绕工作大局,有针对性的开展督导活动。三是建议权。在校长任免及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时,教育督导室有建议权。近几年,根据督导情况,全县通报13位中小学校校长,撤消4位中心学校校长。四是否决权。把教育督导工作纳入对乡镇和学校的年终目标,督导室根据督导情况对考评结果有一票否决的权力。
三、以督提效,促进教育全面发展
县教育督导室牢牢把握“督学为主、督政为重”的工作重心,坚持督实情、出实招,督问题、抓整改,督到位、不越位。
1、立足主业,督学为主。
坚持定期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常规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情况;通过召开调度会曝光问题、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近两年来,结合创建国家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工作实际,我县重点开展了两项督导。一是“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聘请87名县级责任督学,明确责任学校,特别是选聘县城优质中小学校校长为农村偏远中小学校的责任督学,在城乡对口帮扶、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共同提升中发挥了突出作用。二是“千里百校督导”。督导组跑遍每一个乡镇,走到每一所学校,对学校常规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现场录像,对存在的问题定期在总结会上公开曝光,问题学校校长当场作出整改承诺,在工作推进中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通过督导,一是规范了办学行为,乱收费及损害师生利益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规范了招生,杜绝了超大班额现象。二是推进了素质教育实施,提高了教育质量。近几年来,我县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率达80%以上,在国家、省、市举办的艺术展演中,多次荣获奖项。我县高、中招成绩一直位居全市先进行列,近5年考入北大、清华的学生共28人,是全市其他县、市(区)之和。三是改善了办学条件。三年来全县共投入资金2.61亿元,新建、改造校舍10.3万平方米,新建标准化餐厅86所、运动场279个,投资1.02亿元购置了图书、仪器,班班通在我县中小学已实现全覆盖。投资7000余万元,对中小学大门、围墙、厕所进行了改造。通过督导还改变了教师的办公条件,美化了校园环境,目前,全县中小学已全部达到河南省办学基本标准。
2、营造环境,督政为重。
开展了对乡级政府、县有关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估, 促使乡级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发展和管理职责,确保了政府行为到位。一是督教育经费保障,确保了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二是督教育环境优化,确保了无损害师生利益的现象发生;三是督学校建设用地,确保了教育发展用地和生均占地面积达标;四是督学校安全,确保了学校安全工作摆上政府议事日程。通过督政,三年来共追拨教师培训经费2218.4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的10%共265.5万元、教育费附加共847.1万元,全部用于教育;通过督政,改善了教育环境。如我县曹集乡刘营小学从2007年实施危改后,因与村民有土地纠纷,围墙一直没建,存在安全隐患;歧河乡一中也因土地纠纷两年没建大门,针对以上情况,教育督导室向曹集、歧河乡政府发函督办,在两个星期内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受到了师生的点赞。通过督政,三年来学校占地新增6.7万平方米,操场、生均占地均达省定标准。
天道酬勤,有付出自有回报。近几年来,夏邑县教育督导室先后被评为“全国教育督导工作先进集体”、“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优秀组织单位”、“河南省教育督导工作先进集体”,督导室充分发挥督导效能,促进均衡发展的做法,多次被《教育时报》、《商丘日报》等媒体报道,并被省教育督导办网站作为经验交流材料推广。夏邑县先后被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河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在商丘市人民政府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连续四年荣获全市第一名。我县首批通过了河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县评估验收,2014年底我县又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我县的教育督导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要求和兄弟县(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吸纳全省教育督导工作经验,建立督导工作新机制,探求督导工作新方法,赋予督导新职能,提高新规格,充实新力量,促进督导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