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暑期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教基一〔2014〕587号

2014-07-07 17:3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等四部门
关于加强暑期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公安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局:
  随着暑期、汛期的到来,涉水险情明显增多,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将面临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保护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行一次暑假前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暑假之前对全体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各地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要深入学校,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必须让学生十分清楚私自下水玩耍极端危险,教育学生务必做到:不在无家长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让学生必须知晓当同伴溺水时的正确救援办法,不要贸然拉手施救。
  二、提醒家长履行暑期学生监护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利用校讯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通报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等情况,给每位学生及家长发布预防溺水等安全提示,普及预防溺水知识,教育提醒家长认真落实监护看管职责,并将教育部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到所有家长手中,将家长签字后的回执回收统一保管,切实增强家长的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县级教育、水利等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联合并协调组织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在放暑假前对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周围的南水北调水渠、河道、水库、池塘、水坑等重点水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城市和县镇的河道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治,做到提前部署,加强防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大重点水域管理力度。省辖市和县级水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危险、重点水域的管理,立即通知各水库、河道管理单位,加强关键时段、地段的重点检查。水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河道、水库等危险、重点水域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并组织人员加大检查和巡防力度。县级教育、公安等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与所在乡镇、村庄建立暑期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就假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一次全面沟通和对接,对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
  五、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和当地新闻媒体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预防溺水的知识与技能,各地公安机关社区民警要在下社区进农村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营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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