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漯河市中小学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开展中小学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豫政教督[2008]1号)精神,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规定,2008年9月,漯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三个督导检查组,分别对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舞阳县、临颍县和市直各有关学校的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共抽查了5个县(区),实地考察了30所城乡中小学校。漯河市充分重视此次专项督导自查工作,使督导自查的过程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7号、省委30号文件的一次新的契机,成为推动、改进我市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的过程,促进中小学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在自查工作中,检查组既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正视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边查边改,落实整改措施。经过认真自查自纠,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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