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教育局把全县教师的部分工资(260元)扣除当作奖金发
2008-09-24 11:32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姓名:张**
联系地址:周口市鹿邑县
发送时间:2008-09-24 22:55:43 IP地址:222.136.165.*
问:
我县教育这几年质量在全市较差,县政府和教育局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在全县各学校实行加班上晚自习到8点和星期六上课的制度,并在从2008年10月份执行从每位教师工资中扣除260元作为效益奖金使用,以此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我想问一问这属与法律允许的范围的,教育局和县政府有权克扣教师的工资吗?每年我们要扣报纸费200多元,不知上级领导是不知道,还是置若罔闻。请你们调查调查,扣260元工资有县政府的文件,已经下发给各乡中心校。我县有许多教师是领着工资不上岗。这个我县查了几次,都查出具体是哪个人了,可就是不了了之,这是教学质量差的原因。看看这个地方,举报出了是谁在拿着工资不上岗,导致我们的教育教师课业负担重,一个人要教多科或多班。请教育厅的领导好好查一查,不要让教师流汗再流血流泪民。管管克扣我们教师工资的父母官吧!
一位农村学校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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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意见还要求,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