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退回所交费用?
2008-09-16 11:28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姓名:一名学生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二路
发送时间:2008-09-16 11:55:14 IP地址:123.6.153.*
问:
我是一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了今年的高考,暑假期间我收到河南工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并未报此学校)。因当时未搞清楚是什么性质的学校,于是到学校交了400元的报名费(收据上填写为课本费,公章为河南工业大学自考辅导中心)。后来,知道是自考性质后,我于8月28日到河南工业大学自考中心,表示不上了(我并未到学校上一天课),要求退回所交费用,担学校不同意退回所交400元钱。
我想咨询一下,学校是否应该退回我所交费用。
内容是否公开: 申请公开
答:
学校应当退回你交的费用,请与学校自考辅导中心协商解决。作为考生,在今年高招中没有报考该学校,收到的通知书肯定不是普通高招全国统一录取。在不知道学校什么性质的情况下就去报到,也有些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