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下达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豫教工委〔2025〕10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5〕16号)要求,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立项61项,其中基础研究重大项目29项、应用研究重大项目32项。现将立项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期限
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以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研究期满由省教育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结项鉴定。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结项,延期1年后仍不符合结项要求的将予以通报,并作撤项处理,由所在学校负责追回项目经费,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二、项目经费
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8万元,首批拨付6万元,剩余经费按期结项后拨付,逾期不再拨付。经费使用须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三、结项条件
重大项目结项成果均须标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具体结项要求如下:
(一)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结项时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出版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1篇)。
(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结项时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出版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或在SSCI、A&HCI、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1篇)。
2.成果推广及应用。撰写有研究报告(需地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在省委办公厅《河南信息》《综合与摘报》《要情》、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参事建议》、省委政策研究室《内部参阅》、省政府研究室《策报》、省委党校(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调研与建议》、省教育厅《资政参考》等内参刊物采用上报或在国家级权威媒体(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央视网,中国经济网、光明网)发表理论文章。
四、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保障科研经费所需,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重大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工作,应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约定的研究任务,审核提交中期变更和结项材料。
2.省教育厅将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采取动态管理。承担单位组织管理、计划执行和结项情况作为核定下一年度各单位申报名额的主要依据。
联 系 人:杨维纳 张 娇
联系电话:0371-69691987
附件:2026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立项名单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