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
教办教科〔2025〕24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有关高校,厅直属单位(实验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助力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省名师培育、中小学科学教育、校外教育培训管理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服务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战略任务,聚焦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有特色的科研成果,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功能和作用。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坚持实践研究和决策研究并重,围绕省教育厅中心工作,探索改革发展的科学路径,为解决有关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
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专项课题旨在破解高中改革难点重点问题,优化学校布局,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探索开展以科学教育为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培育综合高中,加快推动县域普通高中建设,提升高中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专项课题对应河南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要求、任务举措,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力度,完善特殊教育条件保障,全面提高残疾人受教育的质量。
省名师培育工程专项课题依据我省新时代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要求,重点加强教育家精神弘扬践行、教师人才专业发展规律、培育支持体系、示范引领机制、数字赋能等方面的研究,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中小学科学教育专项课题旨在落实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聚焦提升学生科学素养,激发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和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助力推动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校外教育培训管理专项课题旨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双减”工作目标任务,转变教育观念,加强监督执法,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提高校外教育培训质量。
(三)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应参考课题指南(见附件1)自拟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
(四)2025年度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专项拟设立50项,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拟设立20项、省名师培育专项拟设立100项、中小学科学教育拟设立100项(其中小学50项,初中30项,高中20项),校外教育培训管理专项拟设立50项。
(五)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专项课题自立项之日起1-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了解并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有关管理规定;有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无课题研究失信责任现象。
(二)申报人(主持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者,须有2名副高级以上(含)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在职在岗,能够正常履行专业技术及相关职责。
(三)申报对象: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专项申报对象为我省普通高中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人员,设有教育学相关专业的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及研究人员;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专项申报对象为我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人员,设有特殊教育相关专业的高校教师及研究人员;省名师培育工程专项申报对象限于2025年度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培育对象(2025年度“国培计划”专题培训项目省级名师培育对象和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培育对象);中小学科学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我省中小学科学类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人员和相关高等学校研究人员;校外教育培训管理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大中小学校相关专业教师及研究人员。
(四)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本年度只能参与1项专项课题的研究,不能交叉申报。
作为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已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本年度其他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下同)的,不能申报本年度专项课题;已主持或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三、申报要求
2025年专项课题申报不限额,各二级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宁缺毋滥。
(一)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课题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网站(http://www.hnedur.cn)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5年9月20日0时至10月20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网站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3),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材料准备,其他内容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二)申报采用分级审核制度。申请人所在单位、课题报送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有关高校,厅直属单位)应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审核申报资格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三)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课题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设计论证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各课题申报管理单位需在2025年10月25日24时之前完成审核工作,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数据汇总表》(见附件4)扫描件及《课题申请书》《设计论证活页》在平台上提交至省教科规划办。
四、课题管理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积极履行申报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
(二)课题承担单位须履行管理承诺,保证科研信誉,督促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约定义务,如期完成研究任务,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助经费。
(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课题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评审,获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者,省教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
(四)课题研究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结项须提交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相关工作改革发展建议(2000字左右)。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如有发表或出版,须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省教科规划办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29号521室,邮编:450003;
联系方式: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王惠娟 0371-65900037;
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专项: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赵琼
0371-69691072;
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专项: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刘海涛
0371-69691897;
省名师培育专项: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郭铠源
0371-69691770;
中小学科学教育专项: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张俨
0371-69691050;
校外教育培训管理专项: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黄俊杰
0371-69691045。
202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