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5〕48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有关职业学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3〕304号)和《关于公布2023年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教办职成〔2023〕430号)要求,现就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验收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3年立项建设的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和延期验收的2022年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一)建设单位自评。各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围绕《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验收标准》(附件2),认真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和典型案例。自评报告中应包括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建设成效、特色与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专家实地验收。省教育厅将组建专家组,通过入校(企)实地查验、查看建设材料、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等方式,对各建设单位的建设工作进行验收检查。
(三)确定验收结果。省教育厅综合学校自评和专家组验收结论建议确定验收结果。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种。验收通过的认定为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验收暂缓通过的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后验收仍未通过的取消建设资格;验收不通过的示范点取消建设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各示范点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验收的重要性,统筹安排验收工作,细致整理各项材料,充分展示建设成果,不遮掩、不回避存在的问题,确保验收各个环节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标准,严格自评。各示范点建设单位要按照《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验收标准》要求,逐条对照,严格开展自评工作。示范点建设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单位自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认真总结,持续创新。各示范点建设单位要认真总结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持续探索创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建设单位于2025年9月26日前将自评报告、典型案例、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指定地点,同时发送自评报告(Word和签字盖章的PDF格式)、典型案例(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刘东洋 0371-69691983
材料报送:陶良如 13598817363
地 址:河南省中牟县青年西路38号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邮 箱:314719745@qq.com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