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5〕42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技工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3〕13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名单的通知》(教职成〔2024〕38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全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培育期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遴选的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
二、考核方式
各地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3年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组织考核;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省属技工院校由所在学校组织考核。考核要组建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外地、外校专家不少于3人。
三、考核内容
对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1〕319号)中的“省级名师工作任务”“省级骨干教师工作任务”开展考核,形成正式考核报告逐级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省级名师工作任务。培育期间,帮带指导6—10名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承担至少2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和观摩课;至少公开发表2篇教育或教学反思文章;积极承担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省级骨干教师工作任务。培育期间,帮带指导3—5名教师;承担至少1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和观摩课;至少公开发表1篇教学反思文章;积极承担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任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称号,并收回相关证书: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司法处罚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的;未履行职责任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
四、考核程序
(一)专家评议。专家组通过审议材料、听取汇报、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提出培育对象的考核意见和考核结论。考核意见应包括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等。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二)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分别在各地、各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综合审核。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地各学校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对完成培育期目标、考核合格的人选颁发“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骨干教师”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考核。各地、各学校要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考核标准,认真进行考核。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学校(单位)考核情况开展书面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对于考核过程不严肃、考核结果不客观的单位(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认真总结。各地、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在师资培训、教学研究、竞赛活动、对外交流等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三)材料报送。请各地、各学校将加盖考核单位公章的考核报告(正式文件,提纲见附件1)、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每位考核对象培育期间取得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填写材料清单见附件3,并由审核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于 2025 年 10月10日前分别报送至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盖章PDF版和word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汇总本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考核认定书面材料后集中报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考核认定书面材料直接报送。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所属技工院校的考核认定书面材料,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属技工院校直接报送。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 苗雪丽 任远
联系电话:0371-69691995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29号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
材料报送联系人:任慧婷 张文正
联系电话:0371—65900085、65900903
电子邮箱:jyb3303@163.com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王畅
联系电话:0371-69690103
电子邮箱:1253442307@qq.com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直机关综合楼D423B室
附件:1.河南省职业院校2023年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期满考核工作报告(提纲)
2.河南省职业院校2023年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期满考核结果汇总表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