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培育建设新兴交叉急需特需本科专业的通知

教高〔2025〕167号

2025-08-13 15:5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专业是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是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需求的重要体现。专业结构和建设质量直接决定高等教育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聚焦“两高四着力”,加快培育建设新兴交叉急需特需专业,持续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培养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及三年行动计划、《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建立健全科技发展、国家战略和区域重点产业需求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推动新兴交叉急需特需本科专业超常快速培育布局、存量本科专业优化和更新升级,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

  到2027年,培育建设200个以上支撑发展新质生产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新兴交叉急需特需学科专业,年度新增新兴交叉急需特需本科专业占比80%以上,理工农医类招生专业占比提高到60%以上,专业设置与区域发展匹配度显著增强。

  二、重点工作

  1.更新专业建设理念。高校在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建设工作过程中,要冲破思想观念束缚,坚持“跳出教育看教育”,实现专业建设从自我发展“小逻辑”到服务国家发展“大逻辑”转变,从适应服务向主动引领转变,坚持高校分类发展、专业特色发展,积极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重点产业需求,超常规培育布局新兴交叉急需特需本科专业。

  2.健全供需对接适配机制。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协会),依托国家人才供需对接大数据平台,汇聚各部门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据资源,开展重点领域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分析,定期发布河南省急需特需、新兴未来、控制限制新增等本科专业引导目录清单,引导支持高校聚焦区域发展需求培育布局专业。高校要强化人才需求前瞻性研判,进一步完善学校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和本科专业发展规划,开展新设学科专业人才需求论证、存量学科专业就业状况评估,统筹开展专业建设。

  3.超常布局新设专业。高校要积极探索新兴交叉急需特需专业快速布局机制,超常布局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量子科技、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绿色低碳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专业。省教育厅将自上而下引导具备学科基础的高校,加快培育建设一批“空白”本科专业。对于具备新兴交叉专业设置条件的,鼓励支持高校及时向教育部申报新增设置;对于暂不具备新兴交叉专业设置条件的,支持高校在遵循专业设置规范的前提下开设新兴交叉专业方向,通过调整培养方案、增设前沿课程等方式,提升学生跨学科专业的知识、能力和素养;鼓励高校面向新兴行业、战略性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急需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开设一批“微专业”。

  4.改造升级存量专业。高校要超前研判、及时响应未来科技和行业产业对知识能力素养的新要求,加快现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迭代。强化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开发一批智慧助教、数字学伴等应用、工具和平台,建设一批智慧课程和数字教材等,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加快教师专业素质能力迭代更新,强化教师全员培训,提升教师人工智能素养。加强校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共引共享,聘请行业企业专家担任产业教授或兼职教师,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开发、教材编写、毕业设计指导等教学环节,构建学界与业界双向交流、优势互补的协同育人新模式。

  5.分类培育“专精特新”专业。省教育厅加强统筹,支持高校遵循学科专业建设规律,突出需求导向,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新”原则,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支柱产业或关键产业链中的细分环节、特定技术领域或新兴交叉领域,差异化推进基础、新兴交叉和急需特需专业建设。基础类突出特色、新兴交叉类突出前沿、急需特需类突出快速响应、冷门绝学类突出保护支持,打造形成一批面向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支柱产业的“单项冠军”“独角兽”等品牌性质的专业。“专精特新”专业将按照充分论证、稳妥推进、“成熟一个推动一个、培育一个成功一个”的原则,稳步开展培育建设。

  6.完善专业限招停招撤销措施。省教育厅将加强本科专业建设监测和评价,原则上不再支持高校新增设置控制限制类专业,对社会需求明显不足、培养质量下滑、办学条件不足的本科专业点进行预警。高校要对标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定期开展专业建设质量检查,对教学质量低下、去向落实率过低的专业采取逐年压减招生规模、限期整改、隔年招生、停招等措施。对社会需求明显不足、就业率过低的专业以及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的预警专业点,要及时予以撤销。高校撤销专业,须在校内征求意见、公示,按程序报省教育厅统筹后、提交教育部备案。连续五年停止招生且无在校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予撤销;尚有在校生的,最迟应于最长修业年限的次年予以撤销。

  7.提升新设专业建设质量。高校获批新增备案(审批)专业后,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基本办学条件、课程教材、师资队伍、实践平台等关键育人要素和教学条件建设,持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省教育厅将对照相关标准,对新设专业进行监测评价和检查,对未达到条件的要限制招生、限期整改。

  三、保障措施

  8.健全综合保障机制。省教育厅将综合应用政策指导、资源配置、资金安排等措施,对填补我省新兴交叉本科专业布点“空白”和“专精特新”专业倾斜支持。各高校要加大新兴交叉急需特需专业支持保障力度,加强青年优秀师资引育,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更新课程体系,加大实践教学投入,推动新兴交叉急需特需专业高质量发展。

  9.完善组织管理体系。高校申报新增设置专业需经学校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议、校学术委员会、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上报,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中产业界专家、行业企业专家不低于三分之一,持续提升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支持高校结合专业特点与产业需求,改革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探索大部制、书院制、交叉学科平台、产教融合研究院等新型组织形态,深化成果归属、指标分配、工作考核、绩效发放等机制改革,营造有利于新兴交叉急需特需专业生长的发展环境。

  10.改革考核评价机制。省教育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以人才供需适配性为导向,强化就业状况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完善促进新兴交叉急需特需专业发展的专业评价体系。鼓励高校建立包容性评价考核机制,支持引导教师参与新兴交叉专业建设,淡化论文收录数、奖项数、职称结构、博士化率等数量指标,提升新兴交叉急需特需专业建设质量。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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