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名单的通知

教科技〔2025〕161号

2025-07-31 17:3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高等学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教办科技〔2025〕120号)要求,经过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省教育厅研究确定了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下称“重点项目”),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计划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每项3-5万元),学校应按照一定比例匹配经费。

  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承担学校可统筹使用高校专项业务经费及事业收入给予支持。学校要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并提供科研条件支持。

  2.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2026年度项目应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学校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安排财政专项经费与学校自筹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执行满一年(2026年12月31日)之后,随时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称“云平台”)申请结项。

  3.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预算执行及监督检查等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豫财科〔2021〕57号)等国家、省有关财务、科研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科研经费。

  4.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及时跟踪、定期督查,于项目完成周期每年年底前向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下称“管理办公室”)报送专题总结材料。

  5.项目负责人须登陆云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2025版),于2025年8月20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学校管理员应于8月22日前完成审核。任务书经学校和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6.重点项目采取动态管理,依托云平台对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管理与项目执行、结题情况将作为管理办公室核定下一年度各单位项目申报名额的主要依据。


  附件:1.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资助计划立项名单

  2.202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指导计划立项名单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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