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拟申请国家评估认定的公示

2025-07-17 13:4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59号)的相关要求,在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的基础上,经省级评估和社会认可度调查等程序,拟确定郑州市金水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鼓楼区、禹王台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栾川县,平顶山市卫东区、湛河区,鹤壁市淇县,新乡市获嘉县、经开区,焦作市马村区,漯河市舞阳县,南阳市内乡县、淅川县、社旗县,商丘市夏邑县,信阳市光山县,济源市等19个县(市、区)向教育部提请参加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评估认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至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河南省教育厅或教育部督导局反映。

  河南省教育厅联系电话:0371-69691785

  教育部督导局联系电话: 010-66092048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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