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推荐人员的公示
2025-07-02 14:58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5〕10号)要求,结合评估参考标准,经各市县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省教育厅拟确定马刚等32名教师为2025年“全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推荐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7月4日。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对本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电话:0371-69691770
通讯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