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
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教办高〔2025〕167号

2025-06-17 11:4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智慧教学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444号)、《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智慧教学三年行动计划》(教高〔2021〕272号)和《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研究性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高〔2022〕128号)精神,我厅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022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6号),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88号);

  2.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2021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1〕489号),2023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3〕334号)。

  以上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主持学校提出意见后报我厅高教处。

  二、鉴定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条件

  鉴定结项应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1〕433 号)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及改革目标和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尤其是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鉴定结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四、鉴定结项方法

  1.本次项目鉴定工作,所有项目由省教育厅委托项目主持高校聘请专家组织鉴定,教育厅复核。

  2.学校应建立项目鉴定委员会,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方案,并至少提前一周报送高教处(邮箱:gaojiaohn@126.com)备案。

  3.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议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完成;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实践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成果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的鉴定结项,是对项目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主持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鉴定结项工作,不断深化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材料报送要求。各项目需提供鉴定结项书(附件1)、主要成果佐证材料、鉴定结项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2份(含电子版)。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回,请自行留底。

  3.材料报送方式。请各高校于9月5日前将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材料、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材料分别报送以下地址。

  (1)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材料报送至省高等学校研究性教学指导服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8738551186,邮编:450046,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街道明理路北段379号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友兰学堂北楼A405室西(如需邮寄材料,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

  (2)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材料报送至省智慧教学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陈志刚,联系电话:13703936001,邮编:450046,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息化办公室(如需邮寄材料,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

  政策咨询:省教育厅高教处白威涛、杨艺冰、苗建雨,联系电话:0371-69691033、69691993、69691868。


  附件:1.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2.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3.项目鉴定结项书

  4.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5.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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