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立健全常态排查报告机制 全力巩固拓展控辍保学工作成果
近年来,郑州市持续加大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系统部署控辍保学各项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河南省有关控辍保学工作部署要求,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助力乡村振兴、保护残疾儿童教育权益等,郑州市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排查报告工作机制,全力巩固拓展控辍保学工作成果,不让一个孩子“掉队”。
一、聚力联控联保机制,织密多方协同责任网络
郑州市各开发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学校等按照“县级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双线落实(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原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进一步完善“一县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在县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政法委强化组织领导,督促指导辖区公安、教育、民政、残联、农业农村等部门密切协同,全面开展信息排查对比。学校做好学生学籍建立、转学、休(复)学、升学、毕业等学籍变动管理工作,并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全面梳理本校学生学籍异动情况,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常态化开展信息排查比对,用学籍与在校学生比对,核查疑似辍学、辍学、长期请假学生。县级残联、民政、农业农村提供辖区残疾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脱贫监测户适龄儿童少年等重点人群名单,教育部门用疑似辍学、辍学、长期请假学生与重点人群比对,做到排查无遗漏、帮扶有力度、就学有保障。各部门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合力完成控辍保学核查比对和劝返复学工作任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创新三本台账体系,构建数据闭环管理矩阵
全市各开发区、县(市、区)建立“三本”台账,即:疑似辍学台账(无故5日未到校);辍学台账(无故1个月以上未到校,含辍学劝返),包含《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登记表》;长期请假(连续请假10日以上)学生台账。
各县(市、区)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互通、措施互补、优势互融。辖区派出所在办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采集未成年人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所在学校、班级、班主任等信息,详细询问其是否辍学、辍学时间和原因等,将采集的信息报送县级公安局,信息存档后县级公安局将辍学、疑似辍学人员信息推送县级教育局进行排查,教育局于2个工作日内将排查结果反馈公安机关。各开发区、县(市、区)教育局在每月5日前后将排查的“三本”台账通报给公安局、政法委,实现疑似辍学学生信息实时互通。每月8日前,各开发区、县(市、区)党委政法委组织教育局和公安局开展“三本”台账、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信息台账复核比对,视情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查究存在问题责任,推动重大案件、难点问题的协调和处理。
三、实施分类精准施策,确保常态报告动态清零
全市各学校采取“铁脚板摸排”(登门入户)等方式,组织对“三本”台账人员进行逐个核实,根据教育部下发的《辍学学生分类标准》分类标注。对于标注为B类“不需要劝返的人员”,要逐人严格把关,并提供客观、详实证明材料;对于标注为A类“需要劝返的人员”,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一人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加强过程管理,直至全部销账。各学校每月更新“三本”台账,各开发区、县(市、区)教育局复核后,经政法、公安联合审核盖章,于每月8日前,将“三本”台账分别报送至郑州市委政法委、郑州市教育局和郑州市公安局。每季度第一个月8日前,一并报送上一季度核查落实、通报整改等工作情况。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常态报告机制,强化督导问责,扎实开展劝返复学,确保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各项部署务实管用、落实落细。
(郑州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