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的通知》(教基二〔2012〕50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省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进行内容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送审范围
送审的教辅材料为列入《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的通知》(教基〔2024〕353号)目录中的学科和年级的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教辅材料。学科和年级分别为:
1.小学阶段:三年级英语;
2.初中阶段:七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地理、生物学,八年级物理,九年级化学。
二、报送要求
1.各出版单位须严格按照《河南省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所列的学科、年级配套教科书版本以及教辅材料品种报送春季学期样书。
2.送审教辅材料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单位组织编写的需要明确主编。
3.各出版单位报送的教辅材料必须符合著作权授权有关要求。
4.报送的配套同步练习册必须为正式出版物(或已列入出版计划),报送的地图册、填充图册,除需依法取得著作权人授权外,还应根据国家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有关规定送审,并取得相应审图号。送审样书的内文版式及所用材料必须与最终成书一致,在主管部门审核后,出版单位不得随意改动。
5.报送的教辅材料应落实“双减”政策要求,严格控制容量和印张,原则上小学各学科各册印张数不超过对应教科书印张数,初中各学科各册印张数不超过对应教科书的1.5倍,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6.报送的教辅材料须符合《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国家标准号:GB 40070-2021)标准要求。
7.报送的教辅材料应为印刷成型的白皮样书(样书封面、扉页均为白皮),封面用三号黑体字仅标明学科、使用年级、所配教科书版本、册次、印张数、页码数、封面用纸克重及色数。不得出现与书稿有关的书名、编写或出版单位、人员等字样,不得出现书号及条码信息,不得出现版权页及CIP数据信息。
三、其他送审材料报送要求
在报送教辅材料的同时,须报送以下材料:
1.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送审登记表(见附件1);
2.教辅材料著作权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教辅材料出版单位出版相应教辅材料的出版资质批件及复印件;
4.教辅材料的出版证明或准予出版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5.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及学习辅助类同步教辅材料,均须提交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人授权书原件(授权河南区域)及复印件;
6.教科书著作权人编写出版或与他人合作编写出版并共享教辅材料著作权的同步练习册,须提交教科书著作权人开具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7.送审教辅材料样书应提供经教育部审定通过所配版本教科书一套,并标明提供单位。请各送审单位将所配版本教科书样书,按照学科分学段(小学、初中)自行分类包装;
8.送审中小学教辅材料主要编写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
9.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送审人(著作权人及其出版单位)申请暨承诺书(见附件3)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书样张内容);
10.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送审材料报送清单(见附件4)。
四、送审材料格式及报送数量
1.《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送审登记表》《送审中小学教辅材料主要编写人员信息表》《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送审人(著作权人及其出版单位)申请暨承诺书》《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送审材料报送清单》须采用统一格式,送审单位可自行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下载并填写。报送时,须报送文本稿一式六份,并同时提供电子稿(U盘报送)。
2.报送的教辅材料样书以套为单位报送(各学段每学科一个版本为一套),一式六套。送审的样书不再退回。
3.其他材料除提供原件外,须提供复印件一式六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送审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所有材料务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报送至指定地址,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时间为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材料报送人必须亲自将所有材料一次送达并完成相关登记、签字确认等手续,不接受邮寄方式报送材料。
省教育厅联系人:李芳,原忠,0371-69691893
报送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12号一楼大厅
报送联系人:贾银蕾,0371-62005216,15838261181
孔晓娟,0371-62005226,18137335853
3.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送审人(著作权人及其出版单位)申请暨承诺书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