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
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结果的通知

教办职成〔2024〕396号

2024-12-31 17:0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254号)要求,我厅对备案在豫举办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开展了2024年度年检工作,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结果

  我省现有58所高校设在17个地市的208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经校外教学点自检、主办高校普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抽检、省教育厅复检审核,确定北京交通大学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职工培训基地校外教学点等188个校外教学点年检结果为“合格”;河南科技大学南阳市万维科技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学点等7个校外教学点年检结果为“暂不合格”;河南中医药大学南阳市仲景卫生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学点等8个校外教学点年检结果为“不合格”;平顶山学院长葛市立兴职业高中校外教学点等5个校外教学点年检结果为“停招”。

  二、结果运用

  年检结果为合格的校外教学点,可以在省内继续办学;年检结果为暂不合格的,要针对问题限期一年完成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年检结果为不合格和停招的校外教学点予以撤销,由主办高校妥善安置在籍学生。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校外教学点服务水平。各高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校外教学点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强化教学全过程管理,严格规范教学组织实施,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校外教学点办学行为规范,办学条件完善,管理服务水平提升。

  (二)压紧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各高校要进一步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健全管理规定,指导设点单位落实好各项相关政策,对校外教学点办学情况开展常态化巡视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属地责任,对辖区校外教学点的办学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做好办学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

  (三)加强校外教学点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校外教学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加强校外教学点安全防范,落实相关安保措施。要定期对校外教学点进行安全检查,深入排查整改消防、房屋建筑等各类安全隐患,畅通应急逃生通道,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护师生生命安全。

  (四)营造清朗社会舆论氛围。各高校应高度重视社会监督与宣传引导,设立专门的线上、线下监督渠道,确保对公众反馈的问题及时调查并有效回应。要及时总结学历继续教育领域的成功案例和经验,设置展示平台,做好宣传推广,不断提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职业发展中的影响力、美誉度。


  附件: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结果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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