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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2-25 16:24:46.0

各普通高等学校:

  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4〕5号)要求,扎实推进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服务体系建设行动,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就业岗位开发为重点,着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1.加强就业市场需求分析研判。省教育厅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就业市场需求分析会商机制,健全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调度、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协同、重点产业链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对接服务等工作机制,广泛收集行业、区域就业岗位信息,及时掌握就业市场需求变化。各高校要加强校、政、企沟通合作,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学科专业特色,校院两级通过招聘活动、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密切跟踪就业市场动态,增强就业形势研判的科学性。

  2.优化政策性岗位招聘安排和秩序。按照“能早尽早”“能扩尽扩”的原则,统筹协调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录)高校毕业生,确保全部在8月底前完成。各高校要统筹安排教育教学环节的各类考试、实习与就业工作进程的时间安排,为毕业生在校期间求职预留时间。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积极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宣传。畅通入伍绿色通道,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兵员预征预储和大学生精准征兵工作。要密切关注国家、省级和地方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工作,及时向毕业生推送有关信息,提供政策解读、能力培训等服务。

  3.大力开拓市场化就业渠道。加强与省直部门、行业协会联动,开展医疗、文旅和专精特新企业、重点产业链企业等分行业、分类别人才供需对接活动。各省级就业分市场牵头高校要发挥学科、资源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组织本区域或本行业高校主动围绕“十大战略”,聚焦“7+28+N”产业链群培育需要,对接地方政府、重点企业、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同时,积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开拓省外市场,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访企拓岗活动。各高校要认真落实“两个100”和“不少于10家”的访企拓岗要求,调动高校全员力量,发挥二级院系党政负责人、专业教师、校友等作用,开展校院两级“高校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要将访企拓岗与深化校企合作结合起来,积极申报立项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要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潜力,引导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创意经济、低空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

  4.持续实施百万岗位护航计划。加强全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的规划、组织,强化“豫荐未来 青春启航”活动品牌效应,面向社会各用人单位发布毕业生生源信息,促进人才精准对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每周举办双选会、网络招聘、直播带岗等活动,全年不少于50场。各省级就业分市场牵头高校主动联合相关高校开展校园招聘、供需对接、就业育人、经验交流等活动;要加强岗位资源共享,对就业工作基础薄弱的高校,加大招聘活动支持力度,定向送资源、送岗位、送服务。各高校要落实教育部“秋季校园招聘月”“寒假暖心行动”“春季攻坚行动”“百日冲刺行动”的安排,拓展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支持二级院系邀请校友企业等用人单位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持续不断开拓就业岗位。鼓励联合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置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直播带岗等专区,丰富校园招聘活动形式。各高校要积极动员教师、校友等各方力量,千方百计挖掘市场岗位资源,提高有效岗位供给,畅通岗位信息推送渠道,确保毕业生能够及时获得更多有效岗位信息。

  5.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认真落实《关于支持推动高等院校创设大学生创业园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加强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用足用好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举措。举办全省大学生创意设计大赛,扶持一批优秀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各高校要充分发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的带动作用,组织创业沙龙、校友说创业等系列活动,提供创业辅导、项目孵化、成果转化等服务,增强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激励更多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以全程化就业育人为主线,提高就业创业指导实效

  6.加强就业教育与观念引导。将就业教育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促进就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各高校要丰富校园就业育人文化,邀请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及优秀校友等进校园,定期开展宣讲活动,打造就业育人阵地,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加强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与行业企业人才队伍交流融合,增强毕业生对专业和职业发展趋势的认知。开展“永远跟党走、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活动,选树毕业生就业先进典型,激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城乡基层就业,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

  7.实施“赛课融通”计划。健全完善全程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体系,把相关课程作为必修课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给予学时学分保障。以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为牵引,将大赛与课程教学、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活动统筹组织,引导大学生科学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建设大学生“云”就业创业数字课程资源库,遴选一批名师金课和就业微课,丰富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充分发挥省级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的作用,组织与新设立的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结对联建,开展“名师在身边”活动,通过集体磨课等教研方式,提升课程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就业工作研究,围绕高校毕业生供需适配、就业政策论证与效果评估、就业与产业大数据分析等,开展就业创业课题研究,支持一批重点项目,攻“重点”破“难点”创“亮点”。各高校要强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建设,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主动对接行业、企业等方面资源,建立校级层面通识教育和二级院系结合专业特色开设的就业辅导课程群。鼓励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通过开展集体备课、教学技能比赛等,引导教师主动采用体验式、互动式等学生喜爱、乐于接受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课程的实效性和吸引力。

  8.开展就业实习实践与能力拓展专项行动。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加强生涯咨询室、职业体验中心等实践教育场地建设,配备校内外专兼职导师,为大学生提供职业认知、简历优化、模拟面试等方面训练辅导,打造完整就业链条,推动高质量人才培养与高质量就业衔接。各高校要将就业实习实践作为促就业重要举措,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政策制度保障。统筹组织就业实习与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推动大学生利用寒暑假至少开展1次就业实习实践活动。支持高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联合,协同建好用好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

  三、以“家校地”协同为支撑,健全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机制

  9.完善帮扶援助体系。建立省级协调机制,落实帮扶政策,定期共享重点群体毕业生数据,做好帮扶工作的无缝衔接。各高校要根据“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下发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名单,建立健全“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帮扶工作台账。高校校级领导班子、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二级院系明确职责分工,各级领导及班主任和专业课教师要与毕业生结对,开展“一对一”帮扶,落实“3个3”基本要求,为每名困难毕业生提供稳定性高的就业或实习岗位,确保每一位重点群体毕业生都能得到精准帮助,确保重点群体毕业生去向落实率高于学校平均水平。

  10.开展校内外协同帮扶计划。实施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就业能力培训项目,全省6个培训基地要加强组织管理,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使用专项资金,选拔用好优秀师资,优化培训内容,提升培训帮扶实效。组织促就业专项行动,联合省残联开展残疾毕业生双选会活动。鼓励各高校开展重点群体毕业生专项访企拓岗、专场招聘活动。开展“家校地合作共育”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辅导,发挥家校地合力,强化心理辅导,缓解毕业生思想压力和消极情绪。实施跟踪帮扶援助行动,各高校要配合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接续,帮助他们及时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四、以就业监测反馈为驱动,推动高校就业工作规范化发展

  11.不断优化就业动态监测。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和去向信息,实现去向落实一人、登记一人、上报一人,实时动态更新。加强就业监测工作业务培训,省级层面在春季学期开展就业监测业务骨干培训,各高校面向二级院系、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和毕业班辅导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校内就业监测工作培训,切实提高就业监测工作质量。加强就业数据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严格执行“四不准”“三不得”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处理。

  12.持续强化就业数据核查。完善“学校自查、省级核查、第三方核查”三级就业监测数据核查机制,升级省级去向登记平台数据核查功能,建立高校监测问题清单,进行数据异常预警。推进就业数据与市场监管部门企业数据等比对分析,提高就业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各高校要通过院系交叉互查、电话核查、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核实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要将毕业生本人确认作为数据核验的主要抓手,推动毕业生离校时全部确认本人毕业去向信息。

  13.开展高校就业工作综合评价。破除就业工作单一评价导向,建立科学高效的就业评价体系,结合高校办学性质、学历层次、学校类型等分级分类开展高校就业工作综合评价。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和工作评价结果使用,作为高校教育教学和学科建设评估、本科专业评价、“双一流”和“双高校”建设成效评价、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招生计划安排、领导班子考核等重要依据,突出质量导向,以就业评价赋能高校就业工作转型,促进高校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

  14.加强学科专业动态调整优化。结合我省高校“三个调整优化”,对接“7+28+N”重点产业链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人才需求,加强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供需研判,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急需特需、新兴未来、控制限制新增专业目录清单。建立健全专业设置预警和退出机制。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实行红黄牌提示制度,及时调整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各高校负责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实习实践、招生、就业等相关工作的部门要建立会商机制,以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主动布局新兴学科专业,扩大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布点及招生规模,提高学科专业设置对高质量发展的响应度,以促进供需适配推动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15.加强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联动。将高校办学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因素,健全分专业招生计划预警、减招、停招等动态调整机制。各高校要开展毕业生离校2年内跟踪调查,综合分析专业匹配度、职业适应性以及稳定性等,为人才培养和就业管理服务等提供参考。强化就业需求侧对培养供给侧的动态反馈,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提升学生专业素养、创新思维和就业能力。

  六、以深化责任落实为抓手,提升高校就业工作保障水平

  16.压实高校全员促就业责任。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作为民生头等大事,深入落实“一把手”工程,加强党委组织领导,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要定期研究就业工作,并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院系领导班子考核等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校—院(系)”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就业工作方案,调动全校力量形成全员促就业工作合力。

  17.落实“四到位”工作要求。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高校要给予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按照不低于毕业年度毕业生500:1的比例配备校级就业工作人员,并在二级院系设立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将就业创业指导列入职称专业设置范围,畅通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职业发展路径,鼓励高校按照条件和比例为申报就业创业专业职称的人员分配1-2个高级职称名额。对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国赛和省赛奖项选手的指导教师,在聘期考核、职称评审时,按获奖等级计算相应的教学或科研工作量,并予以认定。鼓励高校组织就业工作人员和就业指导专兼职教师参加国家、省级专题培训,实现工作队伍培训全覆盖。

  18.实施就业服务数字化提升行动。建设完善河南大中专学生智慧化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快就业服务数字化、智慧化升级,不断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便利化办理、精准化服务、智慧化管理。各高校要主动对接国家、省级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国家、省、高校毕业生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互联共享。

  19.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工作。各高校要严格落实“三严禁”要求,细致做好招聘场地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积极营造安全有序、公正平等的就业环境。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泄漏隐私、招聘欺诈等就业违法违规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存在就业歧视、“培训贷”、售卖虚假就业协议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要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大防电信诈骗宣传,帮助毕业生提升防范就业风险意识,引导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早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并如实履约。

  20.营造促就业良好舆论氛围。各高校要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用好《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南》,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系列活动,宣传解读国家和我省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和举措。加强就业工作总结,注重挖掘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联合省内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全省高校促就业工作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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