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教办政法〔2024〕36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要求,加强宪法法治教育,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1日(周日)—12月7日(周六)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重点宣传内容
各地各校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等。
四、具体安排
(一)继续开展第十一届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上午9:00—10:00,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省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我省分会场设立在河南农业大学。各地各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观看直播、参与活动,努力营造我省教育系统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推动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地各校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契机,加强组织部署,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学习通道将于2024年12月31日关闭。
(三)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各地各校可通过普法网或新媒体渠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优秀作品将在普法网等平台推送展示。
(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法治主题教育。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宣传内容,通过组织专题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丰富校园法治文化生活,推动宪法宣传教育。法治副校长要积极发挥作用,通过课堂讲解、主题讲座等形式,为中小学生上一堂宪法为主题的法治课,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精心策划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健全保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要科学设计宪法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坚持贴近日常实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教育,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地各校活动开展情况,可在12月14日前将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报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邮箱:liyuxin@jyt.henan.gov.cn,联系电话:0371-69691253、69691657。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