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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9-06-27 14:09来源: 【打印】  【关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二)办学性质:省属公办

  (三)办学类型:普通本科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五)学校国标代码:11652

  (六)办学情况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由原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原河南教育学院联合组建设立。学校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设象湖校区、龙子湖校区两个教学区。

  第三条学校地址:象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6号;龙子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22号。

  第四条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00.6万平方米(1509亩),建筑面积62.5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670.61万元,馆藏纸质图书217.38万册,电子图书237.9万册,纸质期刊2400余种,电子文献数据库42个。拥有比较齐备的现代化教学设施。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专任教师有993人。其中教授96人,会计学、经济学二级教授3人,副教授334人;研究生学历教师483人,其中博士85人;“双师型”教师54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国家优秀教师5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职教专家等31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74人。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设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部门。

  学校设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委书记任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组长。

  第八条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部门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入学考试、学制、毕业证书

  第九条学校普通本专科面向全国26个省份招生。同时与美国韦伯大学、美国马歇尔大学、美国约翰逊大学、韩国草堂大学等四所国外大学联合办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份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数据为准。

  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1、根据社会发展需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科学制定招生计划;2、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条件、院(系)师资力量,合理制定招生计划,优先考虑适合学校转型发展的普通本、专科专业;3、充分参考近3年,特别是2018年各专业录取一志愿上线率、2018级新生报到率、2018级学生转专业率和2018届毕业生的就业率等重要数据。

  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发布渠道:一是由相关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和学校授权的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专业测试,合格者可报考。

  第十一条学校本科学制四年,普通专科学制二至三年。

  第十二条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颁发教育部予以电子注册的普通本科或者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河南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学校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分数调剂到其它专业;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处理。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依次考虑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单科成绩高分者。

  符合加分条件的,原则上按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分数线,艺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择优录取;体育类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导致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要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它

  第十八条学校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学校2019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根据专业不同,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3400元/年或3700元/年;普通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3300元/年或36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700元/年。艺术类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体育类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3600元/年。对外合作办学类专科专业学费标准分别为9600元/年和13000元/年。软件类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600元/年到10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和住宿费等参见本校的《招生简章》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九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和地方相关资助。资助程序详见学校资助政策。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逾期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学校暂缓注册其学籍;学生无正当理由拒缴学费、住宿费的,学校将清理其学籍。

  第二十条学校选拔遵守国家招生政策法规、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吃苦耐劳的学校工作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校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二十二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社会人员进行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

  第二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象湖校区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85305166 85305366

  传真:0371-85305922

  邮箱:hnczxsc@163.com

  网址:http://www.hacz.edu.cn/

  龙子湖校区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86675800

  传真:0371-69303623

  邮箱:zhaoban0903@163.com

  网址:http://www.hacz.edu.cn/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科门类学历层次所属科类类型培养类型面向人群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招生人数学费(元/年)备注
1工程造价120105管理学

普通




41503700
2投资学20304经济学

普通




41003400
3税收学20202经济学

普通




41403400
4物流管理120601管理学

普通




41503400
5会计学120203K管理学

普通




42003400
6财务管理120204管理学

普通




41503400
7保险学20303经济学

普通




41003400
8金融数学020305T经济学

普通




41003700
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80901工学

普通




41503700
10电子商务120801管理学

普通




41503400
11视觉传达设计130502艺术学

普通



41505700
12国际经济与贸易20401经济学

普通




41503400
13会展经济与管理120903管理学

普通




41003400
14社会工作30302法学

普通




41003400
15财政学020201K经济学

普通




41403400
16商务英语50262文学

普通




41203400
17汉语言文学50101文学

普通




41503400
18学前教育40106教育学

普通



41003400
19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080910T工学

普通




41003700
20资产评估120208管理学

普通




41003400
21智能科学与技术080907T工学

普通




41003700
22健康服务与管理120410T管理学

普通




41003400
23环境科学82503工学

普通




41003700
24审计学120207管理学

普通




41003400
25金融学020301K经济学

普通




41003400
26软件工程80902工学

普通




41003700
27心理咨询620804-

普通




3553300
28小学教育670103K-

普通



31103300
29语文教育670104K-

普通



31103300
30学前教育670102K-

普通


311013000与美国约翰逊大学联办
31旅游英语670204-

普通




32203300
32英语教育670106K-

普通



31103300
33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

普通




2858000
34计算机信息管理610203-

普通




2858000
35软件技术610205-

普通




21658000
36数学教育670105K-

普通



3553600
37应用电子技术610102-

普通




3553600
38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520801医药卫生大类

普通




3553600
39食品生物技术570101教育与体育大类

普通




3553600
40社会体育670403-

普通




31103600
41旅游管理640101-

普通




31653300
42音乐教育670112K-

普通



31203300
43建筑设计540101旅游大类

普通




3353600
44城乡规划540201旅游大类

普通




3353600
45房地产经营与管理540701旅游大类

普通




31103600
46物联网应用技术610119-

普通




3553600
47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

普通




3553600
48物业管理540703旅游大类

普通




3553600
49金融管理630201-

普通




31003300
50金融管理630201-

普通



31509600与美国韦伯国际大学联办
51财务管理630301-

普通



31509600与美国韦伯国际大学联办
52会计630302-

普通



31509600与美国韦伯国际大学联办
53会计630302-

普通




31603300
54国际商务630503-

普通




3553300
55报关与国际货运630506-

普通




3553300
56会计 (国际会计)630302-

普通




31103300
57建设工程管理540501旅游大类

普通




31053600
58工商企业管理630601-

普通




31653300
59应用韩语670208-

普通



38013000与韩国草堂大学联办
60电子商务630801-

普通



23013000与美国马歇尔大学联办
61会计630302-

普通



27013000与美国马歇尔大学联办
62商务英语670202-

普通



24013000与美国马歇尔大学联办
63市场营销630701-

普通




31653300
64酒店管理640105-

普通




31653300
65广告设计与制作650103-

普通



31055500
66摄影摄像技术660213-

普通



3605500
67法律事务680503-

普通




3503300
68文秘670301-

普通




3553300
69老年服务与管理690301-

普通




3553300
70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

普通




21658000
71建设工程管理540501旅游大类

普通



310012000与马来西亚城市大学合作大学
总计:------------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