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高级中学“未来律师”社团

发布时间: 2024-10-11 16:22【浏览字号: 来源: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一环。作为祖国未来的青少年,他们的法治意识强弱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建设。


  2019年,济源高级中学成立“未来律师”社团,以“学法普法,提高法治素养,弘扬法治精神”为宗旨,结合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普法活动。


济源高级中学“未来律师”社团


  在理论学习方面,社团采用了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运用课程化、规范化思维开展社团法治教育,通过法治课程活动化和法治活动课程化,不断提升法治教育质量和实效性。


  在实践活动方面,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实现法治育人目标。进行研究性学习以懂法,参观司法机关以尊法,参加法治类比赛以崇法,开展微法庭、微辩论以用法……各类法治活动推动学生由“学业者”转化为“授业者”、由被动接受转化为主动践行,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提升了学生的法治素养。


济源高级中学“未来律师”社团


  社团成员积极参与模拟政协提案,被团省委通报表扬。社团法治育人成果被多家媒体、多部门公众号广泛报道。


  经验分享:


  济源高级中学“未来律师”社团的管理采取“导学行悟评”五级进阶式立体管理模式。


济源高级中学“未来律师”社团


  “导”:以“三导”形式科学指导,激发学法兴趣,引燃自主学习法治的热情。


  一是顶层指导,成果以《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为指导,坚持党的法治育人方向。二是课程引导,积极开发“法治+”系列课程,科学规范引导学生参与系统法治活动。三是情境趣导,将学生学法普法、懂法尊法、用法护法的任务置入生活情境之中,提升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唤醒学生参与激情,投入到法治活动中去。


  “学”:以“一主二维”的形式,建设“四平台、五模块”学法路径。


  以学生为主体,从途径和内容两个维度切入,进行自主学法。借助课堂、课程、电影、云端四个平台,依据国家课程开发系列校本课程群,围绕梦想与法、生活与法、文化与法、红色法治四个法治主题,开展学法活动。


济源高级中学“未来律师”社团


  “行”:以“三多”模式开展“法治实践+X”的形式,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


  社团建立了“多梯度、多层级、多平台”的“三多”普法新模式。“多梯度”指理论学习阶段——学习法律法规,崇法于心;实施准备阶段——精心策划普法,奉法于行;法治实践阶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法于实、普法于民。“多层级”指社会(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组织及敬老院等社会公益组织)和学校的大力支持,形成与他们的多层级联动模式。“多平台”指校内、校外和云端开展学法、普法、用法等实践活动。


  “法治实践+X”指在开展法治综合实践活动时,不断多样的法治实践活动,发挥学生特长,实现法治育人。


  “悟”:以“三悟”链接法治育人各环节,实现学生反思和交流的升华认知,成文成事。


  一是“悟知识”。复盘所学法律知识,内化于心,丰富法律知识储备,增强法治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的底气,提升了法治素养。二是“悟过程”。梳理法律知识、服务经历和实践过程,分享交流,提升组织、策划、协作、社交等综合实践能力,赋能公共服务。三是“悟体验”。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法治活动体验获得感和成就感,加强学生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政治认同,增强法治自信和制度自信,厚植家国情怀。


济源高级中学“未来律师”社团


  “评”:以“四结合”落实多元评价,形成评价体系激发和保护学生对法治的热情。


  社团不断创新评价机制,以“四结合”的原则完善评价体系,规范评价模式,制定了系列评价量表:学生法治实践评价量表、学生课堂学法评价量表、教师法治课堂评价量表和普法效果社会评价量表。


  “四结合”的评价原则:一是传统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评价方式结合。为保护学生兴趣,以综合实践课的激励评价为主,辅以传统课程的评价量表对学生进行评价。二是自我评价和同伴评价相结合。开展学生自我阐述收获和感悟、同伴肯定和鼓励等评价活动。三是活动观察与成果展示相结合。观察并记录学生在活动表演、调查报告、成果展示等过程中的表现,既要给予中肯的建议,更要给予充分的赞扬。四是教师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赞美点评学生闪光点、记录活动中的点滴优秀、记录家长的进步反馈、记录活动受众的推举与评说等。


(作者李改艳,济源高级中学未来律师社团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