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社团优秀案例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0-11 15:01【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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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普通高中学生社团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教办基〔2024〕71号),经过学校申报、各地推荐、省级评审,拟认定郑州市第十一中学雏凤清音诵读社的《诵读中华经典诗词,厚植学子爱国情怀》等70个社团案例为第二批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社团优秀案例,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371-6969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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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