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9-20 16:13 来源:河南省档案馆
为贯彻《“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关于档案灾害预防与应急抢救国家档案局重点实验室“建好用好”重要批示精神,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结合重点实验室实际情况,河南省档案馆联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在前期充分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档案灾害预防与应急抢救国家档案局重点实验室(河南省档案馆)管理办法(试行)》,初稿制定后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于近日正式印发。
办法明确了重点实验室“科研导向、交叉融合、协同攻关、开放共享”的建设理念,提出了针对新时代档案事业创新发展中重大、关键和共性科技问题,开展高水平应用基础研究,承担档案科技基础性工作,产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转化,力争建设全国档案灾害预防与应急抢救方向学术研究、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综合性平台的任务目标。同时办法对重点实验室的人员及经费管理、科研交流、仪器设备、安全保障、考核评估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办法的印发为重点实验室的高效运行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职责、打通了环节、提供了保障。
未来,重点实验室将以档案灾害预防与应急抢救为方向,交叉融合档案学、应急管理、计算机科学、档案修复、虫霉防治等学科,从理论探索、标准规范、技术保障、实践应用等方面开展研究,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档案灾害预防与应急抢救中心,培养一支档案灾害预防与应急抢救人才队伍,创建档案灾害预防与应急抢救理论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在提升国家、行业、区域防灾减灾能力方面发挥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