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的通知
教办职成〔2024〕269号
2024-09-05 09:45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03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初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复核、公示等程序,认定张淑媛等10986名教师为2024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习实践。已认定的“双师型”教师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专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培养新时代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和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完善培养政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纳入教师职称量化评审条件,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双师型”教师成长的相关政策,适当提高“双师型”教师的工资待遇,并在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竞赛活动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三、开展定期考核。“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已认定为高级“双师型”教师的人员在岗期间实行动态管理,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届满时需参加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资格。
四、严格证书管理。经认定的“双师型”教师需妥善保管证书,严禁任何形式的涂改、出借、出租或转让行为。经认定通过的“双师型”教师,可在“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ssrzps.ghlearning.com/)中下载电子证书。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