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办基研〔2024〕212号

2024-07-09 17:0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加快构建以素养导向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建设,发挥优质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更新教育理念,转变育人方式,提高育人成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教材〔2023〕2号)和《河南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教基〔2023〕42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结合《河南省乡村学校“绿色点亮生活,健康护佑生命”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豫教基〔2023〕166号)推进要求,将主题实践活动省级精品校本课程遴选纳入全省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案例评选工作范围。

  二、评选数量

  河南省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案例评选数量为310项(含“绿色点亮生活,健康护佑生命”主题实践活动省级精品校本课程100项)。

  三、评选层级及比例

  (一)省级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选比例分别为15%、25%、30%。

  (二)市级评选。表彰案例数量不得超过指标分配总额,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选比例分别为15%、40%、45%。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分市级评选和省级评选两个阶段。

  (一)市级评选。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案例评选工作方案》(附件)制定本地评选方案,严明工作要求,严格评选程序,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

  (二)省级评选。省级评选工作由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五、评选要求

  (一)严格限定市级评选的项目范围。各地要严格按照评选工作要求,对照开展市级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案例评选,不得随意变更、分解或增设评选项目。

  (二)严格限定市级评选的案例数量。各地要严格按照案例评选指标分配规定的指标数量(见附表1-3),做好市级评选工作,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其中,校长和教研员参评及获奖总数在各奖次中所占比例均不得超过15%。

  (三)严格审查参评案例的限定条件。参加河南省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案例评选者,所报校本课程需要在学校开设一年以上(主题实践活动类校本课程需要在学校开设一个学期以上),并取得一定效果。


  附件:河南省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案例评选工作方案

  附表:1-1.河南省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案例评选申报表

  1-2.河南省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案例评选汇总表

  1-3.河南省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案例评选指标分配表

202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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