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4〕37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培训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提升我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要求,2024年我省将继续开展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现就做好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内容
(一)专业课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原则上以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为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职业教育政策解读、师德修养、专业教学理念、专业教学实践、专业技能提升、安全教育等。
(二)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等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职业教育政策解读、师德修养、职业教育理念、新课程标准、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学研究、安全教育等。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紧密结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科学规划设计培训内容,突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职业教育新政策、新标准的宣传解读、课程思政育人格局的构建、“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三教”改革等重点内容,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水平。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培训内容,提升教师安全教育意识和理论水平,提高教师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全面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安全工作。
二、培训方式和学时
培训采取“师带徒”模式、“技能培训+顶岗实践”、集中面授、网络研修、案例研讨、互动体验、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专业课教师培训每期时间不少于160学时(其中网络研修和实习实训时间分别为40学时);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每期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其中网络研修40学时)。
三、名额分配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及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2024年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中职)省级培训计划分配表(省级培训基地)》(见附件1)的安排,严格按计划分配指标确定本地、本单位参训人员名单,每所学校每个专业(学科)原则上不超过3人。
各高等职业学校根据《2024年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高职)省级培训计划分配表(省级培训基地)》(见附件2)安排,结合学校师资培训工作规划推荐教师参训,每所学校每个专业(学科)原则上不超过3人。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在分配本地各类项目教师培训名额时,要尽量向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倾斜。
四、工作程序
本次培训报名及审核工作使用教育部“师资培训管理系统”(http://202.113.245.38:8280/train/ ),并参照以下工作程序组织报名及审核工作。
(一)报送培训方案,发布编班计划(6月25日前完成)。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制定承担相应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3),提交省项目办邮箱审核备案,并按省项目办审核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备案通过后,及时登录“师资培训管理系统”,上传相关资料,完成编班。
(二)落实参训人员,组织学员报名(6月28日之前完成)。各地、各学校依据分配名额于6月24日前将参训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Excel版及加盖公章后的PDF版发送至省项目办邮箱,并于6月25日至6月28日组织参训人员在“师资培训管理系统”中完成报名工作。省项目办将统一进行审核调剂,确定最终参训人员。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学校、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遵守《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28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一)规范经费使用。各地教育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谁承担、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培训经费(含师资费、食宿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等)从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参训学员参加培训活动的往返交通差旅费由其所在单位依照相关规定报销。
(二)严格培训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参训学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要严肃学员纪律,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参训学员考勤及培训考核工作。要加强培训日常管理与服务,为培训班至少配备1名专职班主任负责培训班日常管理,做好学员的后勤服务。
(三)加强考核评价。培训期间,省项目办将组织专家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导调研。培训结束后,将对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管理、项目绩效以及学员报到率、结业率、学习过程、学习成效、培训满意度、考核优秀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在全省进行通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在培训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及时向省项目办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及总结评价等相关材料。
省教育厅联系人:任 远 张 云 0371-69691878
省项目办联系人(报名咨询):陈 静 0371-65900927
省项目办邮箱:HNSP_XMB@126.com
附件:1.2024年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中职)省级培训计划分配表(省级培训基地)
2.2024年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高职)省级培训计划分配表(省级培训基地)
4.2024年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参训人员汇总表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