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07 17:13【浏览字号: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22号)精神,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需要,创新普通高中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推进选课走班

  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的要求,学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各地要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选课走班,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普通高中学校要指导学生根据学习兴趣特长、学科学业基础、专业发展趋向、高等学校招生要求自主选择科目,避免学生盲目选课。实施选课走班要根据学校师资、教室等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安排课程教学,提前告知选考科目教学班的最大容纳量,编制选课指导手册,引导学生有序选择。学校不得强制学生选课,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共同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减少选课的盲目性和功利性。原则上高一学年结束、必修课程完结后,实施选课走班教学,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报名后,学生不得更换选考科目。

  二、改变教学管理模式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普通高中学校适应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建立并推行适合校情的选课走班教学模 式,做好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走班教学,均衡合理配置师资,鼓励有条件学校实行分类、分层选课的模式开展走班教学。实行行政班和教学班双轨管理,优化管理流程,保障选课走班教学模式顺利推行。结合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完善行政班常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班主任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行政班注重集体、合作交流、统一规范的传统优势。同时,积极探索创新班级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明确在走班教学模式下学科教师的育人职责,加强教学班课堂教学管理,保证教学班的教育教学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学生组织,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主管理作用。

  三、加强学生发展指导

  各地各校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指导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正确的认识自我, 更好地适应高中阶段的学习与生活,处理好兴趣特长、潜能倾向与社会需要的关系,选择适合的发展方向,提高生涯规划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指导学生选课选考,跟踪指导学习过程,使学生完成个性化的课程修习。省教育厅从高校遴选认定了38个普通高中学生发展实践基地,各地要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提前了解高校相关专业,明晰自身发展定位。利用高校师资优势,组建生涯规划导师团队,加强对高中学生生涯规划和选课选考指导。

  四、强化选课走班保障

  各地要加大资源建设与保障力度,满足实际教育教学需求。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意见》,加强选课走班所需教室和教室配备,原则上每四个行政班增配一个选课走班教室,在依据国家规定标准完成教职工配备的基础上,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完成增配走班教学所需教师。建设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各校要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充分利用实验室、功能教室、图书馆和学校周边社会公共资源开展走班教学,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求。

  五、做好选课走班平台应用

  为指导、帮助普通高中学生做好选课工作,我厅开发了选课走班服务平台(http://xsgl.jyt.henan.gov.cn/),并在平台中推送了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地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职业倾向和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对选科的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个科目中开展模拟选科。省教育厅于 6月中旬开展选课走班服务平台应用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各地开始模拟选科,暑假前完成选科模拟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赵琼 0371-69691072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