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教育局:加快打造教育系统基层监督治理体系
近年来,许昌市教育局从食堂改革入手,以改革破局,逐步形成了“党组纪检监察组同频同向、决策与监督交融互促、业务与监督联动聚合、主体与监督四责贯通”的教育系统基层监督治理体系,努力为保群众利益、保党中央教育方针落实、保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坚持党组纪检监察组同频同向
许昌市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始终将主体责任扛牢抓实,坚持在常态长效上发力,融入日常、做在经常,着力在监督体系上一体化架构。
推动常态长效。许昌市教育局党组准确把握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组组会商”内涵要求,建立季度会商工作机制,明确每半年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互通情况、分析形势、提出举措。立足充分发挥“会商”成效,紧扣“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坚持会商前严,严在沟通协商;会商中严,严在有的放矢;会商后严,严在跟踪问效和整体复盘,确保了“会商”的政治性和常态化。
推动精准发力。许昌市教育局党组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政治生态研判,每次会议召开前,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信访举报、谈话函询、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追责问责、纪检监察建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等情况,深入了解系统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廉洁以及岗位风险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初步建立“监督—分析—反馈—整改”相互衔接的闭环工作机制。
推动有的放矢。许昌市教育局党组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举一反三健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在堵上制度漏洞、完善监督管理、落实落细责任上下功夫。通过以案促改,紧盯“找、防、控”3个环节,制定防控措施436条,涵盖廉政风险点301个。
二、坚持决策与监督交融互促
许昌市教育局党组紧盯“三重一大”事项,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加大全过程监督力度,全面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提升监督实效。
事前审核。许昌市教育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严格集体讨论决定,并对集体讨论决策的方式、步骤、时限、执行监督等事项进行细化。对涉及直属单位(学校)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要求在会前1—2天,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交涉及事项的方案和相关政策依据等,做到提前审核、监督有向。
事中参与。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会议,许昌市教育局党组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出席或列席,面对面开展监督,发现程序不规范的,第一时间提出意见、建议,第一时间纠正。对专业性较强、情况较为复杂的决策事项,及时分析研判,充分征求部门意见,防止决策程序流于形式、走过场。
事后跟踪。“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许昌市教育局党组组织力量,借助派驻纪检监察组“绿黄红三色卡”风险防控提醒工作机制开展专门督查,确保各项决策落地落细。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席列席该市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13次,审核“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议题27个,出具廉政风险告知书45个,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0次。
三、坚持业务与监督联动聚合
许昌市教育局党组始终坚持业务工作开展与监督任务、监督要点同部署、同落实、同闭环,努力实现业务与监督相互渗透、共同发展。
“点”上抓改革任务推进。许昌市教育局党组以食堂改革切入,建立食堂改革“1+9”制度体系,打造“学校后勤服务公司+餐饮服务公司+大宗食材配送公司+数字化监管平台”监督管理闭环,实行自主经营容错备案,有效解决餐费公益性、资金监管科学性问题。目前,全市共有183所学校完成中小学食堂改革,食品更安全、口感更好、分量更足、群众满意度大大提升,中小学食堂改革规范化管理的常治长效作用充分显现。
“线”上抓链条系统整治。许昌市教育局党组将系统观念贯穿业务工作监督的上下游、全链条,以组织开展基建维修项目招标投标暨财务管理和采购工作专项排查整治为突破口,系统梳理链条问题47条。结合链条问题整改,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基建、修缮、采购项目监督办法》,推动形成以“三个管理办法、形成一个工作合力、落实三个全覆盖、实现一个最终目标”为主要内容的教育系统基建、修缮、采购项目监督“3131监管模式”。同时,创新校服管理改革,设立校服管理机构,组建校服考评专家库,制定规范校服采购程序“1办法1流程7制度”。
“面”上抓拓展举一反三。许昌市教育局党组聚焦“双减”政策落实、招生录取、评先评优、职称评聘、收费管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上而下建立联动机制,对“双减”政策落实,建立“审批把关—即查即改—白名单监管—教育宣传引导”闭环管理机制,源头管控、从严治理;对评先评优、职称评聘,业务科室严把申报要求初核关,机关纪委严把评选过程程序关,驻局纪检监察组严把工作方案、评选结果纪律关,各监督主体贯通协同、密切配合,以点带线、以线成面、以面扩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提升监督质效。
四、坚持主体与监督“四责”贯通
许昌市教育局党组对标对表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探索建立党组、纪检监察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四责协同”机制,着力构建同心划船、贯通发力工作格局。
在思想认识上贯通。许昌市教育局党组坚持把该履行的责任没有履行是失责、责任落实各自为政也是失责的理念和要求贯穿责任履行全过程,明确党组主体责任是根本、纪委监督责任是保障、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关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是支撑,建立“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四责”主体齐心协力,共同干好分内事。
在政策导向上贯通。许昌市教育局党组坚持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相统一、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划清底线和设好路标相统一,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在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中构建起有效的制度机制,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持续释放严的信号。同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明晰担当作为与乱作为的界限,制定出台《许昌市市直中小学校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许昌市市直普通高中课后服务费管理使用规则(试行)》等,补齐制度短板,消除制度空白,缩小模糊地带,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在责任目标上贯通。许昌市教育局党组着力构建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的工作闭环。知责明责上,细化“问题、责任、项目”三张清单,运用月讲评、季度总结、半年督办,实现“问题共同找、责任共同定、项目共同推”;履责尽责上,坚持党组当好主推手,党组书记靠前指挥,纪委在“监督”和“协助”上做好文章,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调、形成合力;考责问责上,用好问责利器,以严肃问责推动真正负责。
(许昌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