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沁阳市:“三聚焦 三强化” 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管理
为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促进校外托管机构安全、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托管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焦作沁阳市立足三个聚焦、三个强化,加大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力度。
一、聚焦“谁来管”,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教体、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民政、消防救援、住房保障、乡(镇)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参与的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该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承担辖区内托管机构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纳入辖区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将托管机构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负其责、强化措施,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日常监管。联席会议每季度召集一次,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如遇重大事项或紧急情况,随时组织召开。
二、聚焦“管什么”,强化制度完善
明确主任责任。严格落实《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校外托管机构安全责任告知书,明确校外托管机构作为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受学生监护人委托在学校以外为学生提供就餐、午休、看管和接送等服务的机构,是托管学生在托管期间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须依法登记法人资格或办理营业执照,承担托管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责任。加强从业人员日常教育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严禁校外托管机构开展文化教育培训和学习辅导活动,不得接受学生住宿过夜,不得从事与托管无关的业务。
严格准入程序。该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细化校外托管机构选址设置要求,托管机构在符合选址要求的前提下,自主申报办理营业执照,随后结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业务部门办理房屋、消防、环境等后置事项的有关手续。手续齐全后,教体局组织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住建、卫健等相关部门对其开展联合检查。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开业,若整改不到位擅自开业,给予处罚或取缔。
三、聚焦“怎么管”,强化常态常效
加强信息互通。沁阳市教体局充分发挥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及时运转通报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管时,发现的校外托管机构无证或不规范经营等违规违法行为,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有效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校外托管机构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加强宣传引导。沁阳市教体局指导全市各学校利用家长会、班级群积极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认识到孩子全面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家人的陪伴,离不开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非必要不把孩子送到校外托管机构。强化与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互通,及时公布全市校外托管机构“白名单”,保证家长确需把孩子送到校外托管机构时,能够选择证照资质齐全、房屋质量安全、消防设施完善、食品卫生达标、环境整洁良好的机构。
加强日常监管。对校外托管机构实行动态化、过程性管理,实现排查治理常态化,建立“举办单位每日查,属地单位每周查,相关部门每月查,部门联合每季查,社会监督配合查”的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工作任务、整改落实、工作评价”三类台账,实施台账管理,细化工作方法。运用“一张表格抓落实”工作法,把工作任务及问题表格化、台账化,划清权力界限,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监督监管“一杆子插到底”。
目前,沁阳市已登记备案的校外托管机构共37家。今年3月份,沁阳市教体局结合该市市场监管、公安、街道办事处等,聚焦违规学习培训、食品卫生、安全出口、电器线路、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安全日常排查等,对全市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专项拉网检查4轮次,发现问题62条,立行立改32条,下发整改通知书30份,限期整改完成。
(焦作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