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的通知

教办科技〔2024〕132号

2024-05-06 16:0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流创新生态的决策部署,引导和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增强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科技创新“头羊”典型,引领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评选第三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校学生(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除具备上述(一)至(四)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

  3、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4、依托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

  5、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创意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

  6、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工作安排

  (一)学校初赛

  各高校通过比赛遴选确定本校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人选,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组织本校学生报名,并进行材料审核、初赛(个人汇报、成果展示)和公示。推荐人选要突出先进性和代表性,确保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20日。

  (二)限额推荐

  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各5人、“双一流”创建高校各3人、其他本科高校各2人、高职高专各1人。

  (三)省厅复赛

  1、时间:2024年5月下旬。

  2、省教育厅通过材料复审、专家会评、现场展示、网络投票、现场考察、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第三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获奖名单,其中,研究生10名,本科生10名,专科生10名。

  (四)奖励

  省教育厅对入选人员进行通报,并对每位“创新之星”获得者奖励资助。同时,将在教育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新闻报道宣传。

  四、有关要求

  1、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把大赛工作作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按限额择优推荐。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提升政策的知晓度,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在学校掀起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的热潮。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充分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校要对人选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

  3、请各高校于5月21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推荐材料包括:

  ①本校大学生“创新之星”初赛情况工作总结

  ②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

  ③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 帅 联系电话:0371-69691667

  电子邮箱:Henangaoxiaokj@163.com


  附件:1.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

  2.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

2024年4月30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