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豫港澳姊妹学校系列比赛活动的通知

2024-04-11 11:1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豫港澳基础教育交流合作,鼓励豫港澳三地中小学校结为“姊妹学校”,省教育厅拟举办以“做中华优秀少年”为主题的豫港澳姊妹学校系列比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朗诵比赛活动

  (一)参赛主题

  诵国学经典名篇、做中华优秀少年

  (二)报送要求

  1.参赛作品能反映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具有较高的思想和艺术价值的名家名篇、经典古诗词、优秀散文等。表现形式:可采用分声部朗诵、分角色朗诵、伴舞朗诵、配乐朗诵等,力求新颖独特,声情并茂,情景相融。参赛学生可个人参赛,也可组队参赛。

  2.每个学校可各推荐不超过30个参赛作品。鼓励姊妹校学生之间联合录制参赛。

  3.本次比赛为录播比赛,每个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视频采取横屏录制方式,确保照实录制、镜头完整、视觉效果好。朗诵录制视频建议分辨率>=1920*1080,视频码率>=5000kbps,采用mp4、mov、mpg、mpeg等格式。视频播放时要体现学校名称、节目名称、参赛学生姓名和辅导教师姓名。每个作品以“学校名称+节目名称”命名。

  4.请于5月27日前将朗诵视频和朗诵比赛作品推荐表(附件2)上传至百度网盘,提取码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个学校的作品放到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学校全称+朗诵比赛”命名。

  (三)评分标准(共10分)

  节目形式丰富多样,新颖独特,富有表现力、感染力(3分)。诵读流畅,声音洪亮,声情并茂,停顿合理,无中断现象(3分)。配乐、伴舞等与朗诵内容和谐,感情处理恰当(3分)。姊妹校联合参赛(1分)。省教育厅组织由姊妹校教师和朗诵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二、主题绘画比赛活动

  (一)参赛主题

  绘祖国大美河山、做中华优秀少年

  (二)报送要求

  1.作品须为原创。内容要求主题鲜明,以中国壮美河山、人文景观为主题进行创作,体现中华历史文化、自然风光和民族风情等。

  2.每个学校可各推荐不超过50幅作品参赛。

  3.主题绘画作品,A3大小(420mm*297mm),版式横、竖不限,无需装裱,对绘画内容给予100字以内的简介(另附word版提交,并注明是否为原创)。画种不限,国画、油画、漫画、水粉、水彩等均可。作品以JPG或PDF电子档形式提交,大小不低于2M,每幅作品以“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学校名称”命名。

  4.请于5月27日前将绘画作品和绘画作品推荐表(附件3)上传至百度网盘,提取码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个学校的作品放到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学校全称+绘画比赛”命名。

  (三)评分标准(共10分)

  构图合理、画面干净整洁(3分)。色彩关系明确、画面生动和谐(3分)。造型表现生动完整、内容健康(3分)。内容新颖、表现创意(1分)。省教育厅组织由姊妹校教师和绘画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三、参赛对象及奖项设置

  (一)参赛对象

  河南省与港澳已缔结或拟缔结姊妹校的学校。

  (二)奖项设置

  1.学生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2.优秀组织奖。根据姊妹校组织学生参赛情况和质量,授予学校优秀组织奖。

  3.优秀辅导教师奖。辅导学生获得三等奖(含)以上的教师,授予优秀辅导教师奖。

  四、其它

  请各校确定一名活动联系人(拟缔结姊妹校的学校需向省教育厅报备后方可参赛),并于4月19日前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送至河南省教育厅。联系人负责收集各校作品,并按照规定时间发送到指定邮箱。获奖结果将于6月中旬公布,颁奖典礼及优秀作品展拟于11月在澳门举办(具体以批复为准)。

  联系人: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周朝霞、王刚

  联系电话:0371-69691769、18937189775

  指定邮箱:wanggang@jyt.henan.gov.cn


  附件:1.河南省与港澳已缔结姊妹学校列表

  2.2024年豫港澳姊妹学校朗诵比赛作品推荐表

  3.2024年豫港澳姊妹学校绘画比赛作品推荐表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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