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4年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办教科〔2024〕79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实验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奖暂行办法〉通知》(教教科〔2011〕337号)精神,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课题”)2024年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诚信原则,对不同类别课题实行分类评价,注重研究成果的科学性、规范性、创新性,着重验收课题最终成果的学术质量和实践价值,根据专家意见综合确定鉴定等级,确保结项验收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结项验收对象
按照课题《立项申请书》研究时限,到2024年结项的一般课题;经过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批准延长至2024年结项的一般课题;2023年结项验收不合格的一般课题。
按照课题《立项申请书》研究时限,到2024年结项的专项课题;经过省教科规划办批准延长至2024年结项的专项课题;2023年结项验收不合格的专项课题。2023年立项的专项课题不参与今年的结项验收工作。
2022年之前(含)立项的省教科规划重点、重大招标课题。
三、成果要求
研究报告是课题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要求结构完整,概念明确,论证严密,结论可信,呈现明晰的“问题—原因—对策—效果”逻辑链条。基础研究突出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注重和教育实践的紧密结合。
一般课题主持人单位为高校的,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一般课题主持人单位为中小学(含中职)的,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无成果出版或论文发表要求。
专项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并按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发表约定数量的相关学术论文,每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同时提交3000字左右的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建议。
重点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并按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出版学术专著或者发表约定数量和层次的相关学术论文,专著不少于15万字,每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同时提交3000字左右的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建议。
重大招标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并按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出版学术专著或者发表约定数量和层次的相关学术论文,专著不少20万字,每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同时提交5000字左右的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政策建议。
各类别课题研究报告文本复制比均不得超过20%。一般课题研究报告文本复制比检测由结项申请人自行安排,申请结项时须提交有效的复制比检测报告;专项课题、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研究报告文本复制比由省教科规划办委托第三方统一检测。
课题成果作者均须是课题组成员,其中专著须是课题主持人独著或主持人为第一作者,论文至少1篇为课题主持人独著或主持人为第一作者。与研究主题无关的著作、论文等不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出版专著和发表论文需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年度+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资助机构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免于鉴定的一般课题除按要求提交研究报告外,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版)上发表或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相关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每篇不少于3000字。专项课题、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结项,不得申请免鉴定。
四、材料申报
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项验收实行网络申请审核。“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结项系统”为结项申请验收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课题主持人申请课题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2.《课题申请书》(课题立项申请文本)。
3.《开题报告》(相关栏目需有关人员手写签字)。
4.《中期报告》(相关栏目需有关人员手写签字)。
5.《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无变更者不提供)。
6.《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附件1)。
7.研究报告。为专家鉴定方便,研究报告要有内容目录;为方便检索,请严格按照有关样式(见附件2)填写。
8.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建议(一般课题无需提供)。
9.课题研究期间正式出版的专著、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相关成果材料(非正式出版的结集材料、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等)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专著或材料集的前言、论文的正文、封底等)。
10.成果影响和效益证明(领导批示、成果应用、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建议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11.研究报告复制比检测(查重)报告(一般课题提交,机构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需加盖检测机构公章;个人在线检测的需提供信息完整的原文标注报告)。
12.匿名研究报告(专家鉴定用,请提供PDF和Word两种版本)。报告文本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课题主持人、主要参与者及所在单位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不予鉴定。
平台“课题结项系统”将于2024年4月25日0时至5月10日24时上线开放。结项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http://www.hnedur.com)访问平台,在“课题结项系统”填写结项信息,在平台提供的“立项申请材料”“研究过程材料”“研究成果材料”“影响和效益材料”“鉴定评审材料”栏目中逐项提交材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请。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按上述材料要求做好相关电子文稿准备工作。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结项材料报送单位(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高等学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单位)在对课题材料审核后,于5月17日24时前在平台上完成审核提交。
除“匿名研究报告”外,上述其他材料需要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版。纸质版材料应按上述1-11的顺序统一用A4纸左侧胶装成册(封面样式见附件3,原则上装订为一本)。一般课题每项提交1套,专项课题、重点课题和重大招标课题每项提交2套。研究成果有专著的,另需提交专著原件3本(套)。5月24日前,材料报送单位在纸质材料相应位置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课题类别整理,连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4年结项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4)一起快递至省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的结项材料。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均不退回。
五、鉴定评审及结果公布
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项采用网上匿名鉴定与会议现场评审相结合、专家个人鉴定与集体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研究成果的科学性、规范性、创新性、应用性和难易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由评审专家写出鉴定意见。通过成果鉴定的课题,经省教科规划办审核验收,签署审核意见,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省教科规划办制发《结项证书》。
鉴定审核不合格的课题,省教科规划办将鉴定意见反馈给课题主持人,课题组根据鉴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可在第二年申请再次鉴定验收;再次鉴定审核仍未通过的课题,将被终止研究。被终止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请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有资助经费的课题被终止后,其已拨付部分将予以追回。
省教科规划课题鉴定结项不收取任何费用,纸质材料一律采用快递方式报送。
省教科规划办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29号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 521室,邮编:450003;联系人:韩和明,王惠娟;联系电话:0371-65900037。平台技术咨询邮箱:3621614@qq.com。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鉴定申评书(2024年版)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