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第二批“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资保函〔2024〕134号

2024-03-22 17:4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2023〕30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的通知》(教资保〔2023〕217号)精神,持续推进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及人工智能教育普及应用、创新实践、融合发展,现决定开展第二批“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新教育理念,转变育人模式,培养中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推进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中小学人工智能实验区、实验校创建工作为重要抓手,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教育实施路径与方式,创新与发展。以人工智能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为核心,教育教学空间建设为基础,智能素养研究为方向,教师培训为保障,教育服务平台应用为支撑,赛事活动为检验,优质教育资源为补充,全面构建高质量的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体系,积极推进人工智能与基础教育的深度融合。

  三、申报要求

  本次拟评定“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20个,市、县、区皆可申报,“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300所。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各地方和学校积极参与申报。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和申报工作。

  (一)实验区申报条件

  1.具有发展人工智能教育明确意愿,具备人工智能教育一定基础,积极落实在中小学阶段设置人工智能相关课程的政策要求,制定有明确的人工智能教育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区域实验价值和实验示范作用。

  2.对人工智能教育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实验区建设与发展,确保人工智能教育推进工作切实落地,持续推进,赋能发展。

  3.已建立或正在建立的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地,明确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着力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持续开展师资培训,做好学研共同体、名师工作室,带动区域人工智能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数字素养不断提升。

  (二)实验校申报条件

  1.校长作为主要负责人对人工智能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具有发展人工智能教育明确意愿,具备人工智能教育教学相关条件、专职教师队伍和明确的发展规划。

  2.学校全力做好人工智能实验校建设工作,健全制度建设和保障机制,把好人工智能教育课程关,确保经教育管理部门审定通过的课程及教材纳入选择使用范畴,保障课程开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学校积极参与人工智能教育服务平台资源应用与开发,课题研究、成果展示、主题赛事等活动。可结合中小学科学教育,试点探索将创客、人工智能、编程和机器人等科技类活动列入课后服务项目。

  四、工作流程

  1.申报与推荐。坚持自愿申报原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域内实验区、实验校建设申报工作,确保公开公正。

  2.确定与实施。省教育厅将组建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答辩,综合研判确定最终名单。

  3.评估与验收。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实验区、校进行核查认定和评估验收,将实施课程动态监测指导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予以取消资格。

  五、时间安排

  所有申报材料,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统一汇总,并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含word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通过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服务平台(www.aihaedu.cn)进行上传,纸质版加盖公章邮寄至指定地址。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省教育厅基教处 时 娇 0371-69691880

  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 马丽娟 0371-85515157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7-1号

  邮 箱:hnaiedu@163.com


  附件:1.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推荐汇总表

  2.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申报书

  3.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申报书

2024年3月21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