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戏曲教师专项培训班的通知

教体卫艺函〔2024〕108号

2024-03-14 17:2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有关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我省中小学美育课程和活动质量,经研究,我厅将继续开展2024年全省中小学戏曲教师专项培训班。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本次系列培训班共两期,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河南师范大学(4月14日—19日)、河南大学(5月12日—17日)分别承办。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戏曲教师培训班每期80人,培训对象为各地市师德良好,业务水平较高,在当地能起到骨干作用的普通中小学在岗美育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参加河南师范大学戏曲教师培训班的学员应为各地县级(含)以下乡村中小学美育教师。

  三、培训内容与课时

  戏曲教师培训将围绕戏曲知识讲座、河南地方戏音乐特点、戏曲经典剧目赏析、经典唱段学习、身段学习,以及观摩和研讨相结合的教学手段进行。理论课程12学时,实践课程20学时,观摩研讨与鉴赏课程12学时,共计44学时(参训学员实践课服装需自备)。

  四、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参训学员的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授课教师的往返交通、食宿及课时费均由主办单位承担。

  五、有关要求

  1.此培训项目学时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培训作为当地中小学美育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当地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级培训班项目设置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参训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切实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

  3.所有参训学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培训期间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承办学校的各项管理,减少外出,做好各项防护工作。

  4.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要根据培训内容和要求,精心制定培训方案,优化课程设计,选聘优秀授课教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及参训人员的学习、生活安排,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以省辖市、直管县(市)、厅直属中小学为单位将加盖公章的参训人员报名表扫描件和Word文件报送至承办单位,并通知参训学员按照规定时间报到。


  附件: 1.河南省中小学戏曲教师专项培训班名额分配

  2.河南省中小学戏曲教师专项培训班课程安排

  3.河南省中小学戏曲教师专项培训班报名表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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