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教育局:聚焦“一老一小一青壮” 切实保障教育民生

2024-03-01 16:4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焦作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老百姓教育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聚焦培根铸魂,突出德育实效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中小学德育创新展示等系列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


  广泛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开展省“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省市级文明校园、省市级优秀班主任、新时代好少年、市级三好学生等评选推荐活动,培育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通过举办禁毒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参加省“禁毒小卫士”评选、省“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平安中原你我共筑”大中小学生禁毒主题征文、省禁毒答题活动、市级禁毒反诈主题短视频、书画、演讲大赛等活动,推进校园禁毒教育常态化,增强青少年识毒拒毒的意识和防骗识诈能力。


  二、强化学前教育,推进普及普惠


  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列入市重点民生实事,“一县一策”明确目标任务,并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考评体系,近两年完成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70所,新增公办学位1.3万个,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1.05%。


  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积极扶持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管理规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近两年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1所,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34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1.80%。


  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联合焦作市委编办、市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焦作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协调住建、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将原租赁国有(集体)资产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回收转为公办幼儿园,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纳入公办园管理体系,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200元的补助经费。


  推行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支持省、市级公办示范园开办分园、托管弱园、合作办园,促进城乡之间、优质园和薄弱园之间的均衡发展,从“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迈进。


  三、加强义务教育,推进优质均衡


  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落实好“公民同招”政策,严格执行初中分配生政策,严禁跨县域违规招生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招生秩序和良好教育生态。召开座谈会,到热点学校实地调研,广泛征求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幼儿园和小学家长代表,以及学校代表意见建议,发放政策问答宣传资料5万余份,为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强化招生督导工作,成立由市级督学带队的招生督导组,对各县(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督导,保障招生工作整体平稳有序。


  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该市政府办印发《焦作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新建改扩建中小学90所。近两年,已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项目82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412个,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124个,升级改造中小学运动场72所,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促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制定完善集团化办学和结对帮扶工作规划,通过以名带新、以强带弱、以城带乡等方式,优化整合义务教育集团77个、搭建帮扶学校35对,带动255所薄弱学校提升发展,实现了义务教育优质学校帮扶薄弱学校全覆盖。近两年,全市新增省级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4所、特色校13所,获奖补资金1050万元;修武县第二实验中学、山阳区焦东路小学等6家单位获评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集团,山阳区获评全省首批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改革先行区。


  狠抓“双减”政策落实。一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优化作业设计质量,严控学生家庭作业总量,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二是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受益学生达32.26万人,实现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有需求学生全覆盖。鼓励学校创新课后服务形式、拓宽服务内容、努力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推进课后服务班级化、课程化,增强课程吸引力,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三是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严查节假日、休息日学科类培训和超时培训,查处无证校外培训机构198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至47家。四是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开展“优秀家长进课堂”“课后服务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引导家长加强孩子安全、手机、睡眠、体质等监管,重视孩子从事体育锻炼、家务劳动、图书阅读等活动,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四、树牢底线思维,加强校园安全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编制《焦作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南》,建立班级心理委员制度,全市871所中小学校设置心理委员2.06万名,实现中小学校班级心理委员全覆盖。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组织团体心理辅导1757次,参与学生12.2万人次,教育引导学生掌握心理困扰求助渠道。


  有效防范学生溺水。联合市平安办排查溺亡风险隐患较大水域174处,123名乡镇(街道)责任人每周至少2次、74名县(市、区)责任人每周至少1次,到溺亡风险较大水域开展暗访检查,确保水域整体安全。


  加强学生欺凌防范。广泛开展家访活动,组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走访学生家庭15.36万户,做好防范欺凌的教育引导;及时比对排查公安机关通报的严重不良行为人员信息,“一人一策”建立动态工作台账,加强法治教育、训诫转化。


  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出台《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条例》,压实校长和教职员工安全末端管理责任,填补校园安全管理边际空白,建立校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学校自查、县区排查、市级抽查”三级督导检查体系,开展多轮次督导检查和县域交叉检查,有效保障学校及学生安全,9所学校被评为河南省平安校园。


  五、优化教育布局,强化经费保障


  编制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根据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焦作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加强新建学校标准化建设,保证适度规模、标准班额办学。


  做好教育经费保障。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在此基础上,将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200元增加提高到300元。


  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印发《关于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治理等3个工作方案的通知》,采取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召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提醒告诫会,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提醒告诫函》,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公平惠民有效保障。2023年累计资助学生17万人次,办理信用助学贷款合同2.73万份,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招收小学初中新生9.2万人,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4544人,实现阳光招生、惠民招生。


(焦作市教育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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