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3年第四季度结项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23 15:24 【浏览字号: 来源: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社语〔2020〕373号)要求,省教育厅对2023年第四季度申请结项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结项情况

  本次共受理线上结项申请289项,其中285项通过审核准予结项;4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本次不予通过。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未通过审核项目的处理办法

  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在结项期内达到结项条件后可重新提交结项申请。逾期未提交或再次申请结项仍未通过的项目作撤项处理。凡被撤项的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负责追回已拨经费作为校内社科科研基金使用。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三、科研管理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项目中后期管理,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立项通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提交中期变更和结项申请的项目,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及时完成校级审核后提交到省教育厅。

  (二)省教育厅结项审核实行动态管理。一般项目审核结果将按季度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jyt.henan.gov.cn/sk/)进行通报。结项通过的项目,结项证书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在线打印。

  联 系 人:张 娇

  联系电话:0371-69691987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情况一览表

  2024年1月22日